江苏律师职称评定一般都是需要评职人员发表论文的,这是职称评定时对评职人员在学术水平方面的一种考核和鉴定。那江苏律师职称评定论文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江苏律师职称评定论文要求如下:
1、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荣誉称号、表彰奖励)证书和论文需与申报人自身专业理论或实务相关,否则不予认定。
2、条件中规定的专业论文是指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所撰写的有关司法鉴定内容的文章。
3、条件中专业论文发表的期刊要求有“国际著名刊物”、“国内核心刊物”、“专业核心刊物”和“国内非核心刊物”之分。
①“国际著名刊物”是指所有被SCI、SSCI或EI收录的期刊;
②“国内核心刊物”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确定的核心刊物(具体刊物可以从网上查阅);未被SCI、SSCI或EI收录的国际一般期刊视作国内核心刊物。
③“专业核心期刊”是指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委或全国性学术团体主管的、与司法鉴定专业密切相关的期刊,包括:《法医学杂志》、《中国法医学杂志》和《中国司法鉴定杂志》。
④“国内非核心刊物”是指未列入以上范围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的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性或应用技术性期刊。
4、若是涉及到同级转评,在满足同级转评条件,需要转评人员专职从事律师、公证员工作后的卷宗(4卷)、业务工作总结(1份)、论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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