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改后,职称论文已不再是不可替代的评职成果了。虽然,现在大多数评职文件中还是将论文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但是有些评职单位在评职论文方面的要求还是比较灵活的,可以通过出版著作或是申请专利,亦或是准备课题来抵一部分数量的论文,比如:白银市评职文件明确了代替论文的条件:
1、代替核心期刊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
(2)独立(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
(3)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的。
2、代替省级期刊论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
(2)获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的;
(3)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省内空白的。
各地区各行业在评职成果要求方面是有一定差异的,具体可参考所在省市发表的最新评职通知为准。评职成果多样化已成为评职单位对评职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的趋势,大家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及评职单位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学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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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准备什么类型的学术成果评职都是有时间要求的,大家要根据自己所准备的学术成果,合理分配时间,以免在截止提交评职材料前未将学术成果发表出来或是出现出来,影响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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