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讨论了 n 种面值的钞票的支付问题和 n 维环面上的线性同胚问题。这两个表面上看起来完全无关的问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涉及互质的 n 个整数,而在解决这两个问题时所使用的方法也有一些相似之处。
[关键词] 支付;互质的整数;环面;整数矩阵;线性同胚
前些日子,一个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向笔者提出了如下的问题:
问题 1. 假设某人手上有足够的 5 元与 7 元面值的钞票,请问他无法付款的金额最大值是多少?(譬如,8 元,9 元他就无法支付)。
这是一个有趣的数学问题,笔者将其称为“一个关于多种不同面值的钞票的支付问题”。
以 N 表示所有的正整数的集合。对任 k∈N,记 Nk={1,2,…,k}。如下的命题给出了问题 1 的答案:
命题 2. 记 P={1,2,3,4,6,8,9,11,13,16,18,23}。则
(1)对任 m∈P 均不存在非负整数 a 和 b 使得 5a+7b=m。
(2)对任 n∈N-P 均存在非负整数 a 和 b 使得 5a+7b=n。
证.(A)考虑 m=23∈P。假设 5a+7b=23。若 a=0,则 b=23/7;若 a=1,则 b=18/7;若 a=2,则 b=13/7;若 a=3,则 b=8/7;若 a=4,则 b=3/7;若 a≥5,则 b<0。因此,当 m=23 时命题 2 的结论(1)成立。类似地,对任 m∈P-{23}亦可直接验证命题 2 的结论(1)成立。
(B)令 Q={5,7,10,12,14,15,17,19,20,21,22,24,25,26,27}。显然,我们可以直接验证命题 2 的结论(2)对每一个 n∈Q 成立,例如,我们有 27=5×4+7×1,等等。
(C)令 S 为所有不小于 27 的整数的集合。我们有:
断语 2.1. 若命题 2 的结论(2)对某一个 n=k0∈S 成立,则命题 2 的结论(2)对 n=k0+1 亦成立。
断语 2.1 的证明. 由断语 2.1 的条件知存在非负整数 a 和 b 使得 5a+7b=k0。若 b≥2,则 k0+1=5 (a+3)+7(b-2);若 b≤1,则由 k0≥27 可推出 a≥4,进而推出 k0+1=5(a-4)+7(b+3)。因此,无论何种情形,断语 2.1 都能成立。
在(B)中我们已经指出命题 2 的结论(2)对 n=k0=27 成立。于是,据断语 2.1 可推出命题 2 的结论(2)对每一个 n∈S 成立,进而推出命题 2 的结论(2)对每一个 n∈S∪Q=N-P 成立。命题 2 证完。
下面我们将问题 1 推广,考虑面值分别为 v1,v2,…,vn 元的 n 种钞票。
定义 3. 设 m 和v1,v2,…,vn 均为整数,n≥1。若存在非负整数 a1,a2,…,an 使得 a1v1+a2v2+… +anvn=m,则称 m 可表示为v1,v2,…,vn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
记 Q(v1,v2,…,vn )={m∈N:m 可表示为v1,v2,…,vn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又记 P(v1, v2,…,vn )=N-Q(v1,v2,…,vn ),则 P(v1,v2,…,vn )是不可表示为v1,v2,…,vn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的所有的正整数的集合。
按照定义 3,如果 m∈Q(v1,v2,…,vn ),则可以用面值分别为v1,v2,…,vn 元的钞票支付 m 元;如果 m∈P(v1,v2,…,vn ),则不可以用面值分别为v1,v2,…,vn 元的钞票支付 m 元。
首先考虑 n=2 的情形,需要如下的引理:
引理 4. 设 v 与 w 是互质的整数,v≥w≥1。则存在非负整数 p,q,r,s 使得 pv-qw=1,rw-sv=1。
证. 当 w=1 时引理 4 显然成立。下面假定 w>1。此时,存在正整数 k 和 j 使得 v=kw+j,w>j≥ 1,并且 w 与 j 互质。按照归纳假设,我们可以假定引理 4 对 w 与 j 成立,也就是说,存在非负整数 p',q',r',s' 使得 p'w-q'j=1,r'j-s'w=1。将 j=v-kw 代入这两个等式中,可得 p'w-q'(v-kw)=1,r'(v-kw) -s'w=1,推出:
(pv+q'k)w-q'v=1,r'v-(r'k+s')w=1。
取 p=r',q=r'k+s',r=p'+q'k,s=q',便可得到引理 4 中的那两个等式。
引理 4 的证明,实际上用到了辗转相除的方法。在引理 4 中,如果 v 与 w 是具体给定的数字,则 p,q,r,s 可通过有限个四则运算步骤计算出来。但如果 v 与 w 是用字母表示,则 p,q,r,s 虽然都是 v 与 w 的确定的函数,但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却难于用人们常见的公式表示。
命题 5. 设 v 与 w 是互质的整数,v≥w≥1,又设 p,q,r,s 如引理 4 中所述,则 Q(v,w)劢[qw+ (s-1)v,∞)∩N,也就是说,每一个不小于 qw+(r-1)v 的整数 m 都可以表示为 v 与 w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
证. 当 m=qw+(s-1)v 时我们显然有 m∈Q(v,w)。下面假定对某一个整数 m≥qw+(s-1)v,已经证明 m∈Q(v,w),也就是说,存在非负整数 a 和 b 使得 m=av+bw。那么,当 a≥s 时我们有:
m+1=av+bw+rw-sv=(a-s)v+(b+r)w
当 a≤s-1 时,由 bw=m-av≥qw+(s-1)v-av≥qw 可推出 b≥q,从而可以推出:
m=av+bw+pv-qw=(a+p)v+(b-q)w。
因此,无论 a≥s 还是 a≤s-1 都有 m+1∈Q(v,w)。于是,据归纳法可以得到 Q(v,w)劢[qw+(s-1)v, ∞)∩N。命题 5 证完。 □
由命题 5 可知,若 v 与 w 是互质的整数,则 P(v,w)是一个有限集,并且,沿用命题 5 中的记号,我们有 max(P(v,w))≤qw+(s-1)v-1。
在命题 2 中,我们可以明确写出集合 P=P(7,5)中的每一个元素。但在命题 5 中,如果 v 与 w 不是具体给定的数字的话,我们便难于知道集合 P(v,w)的构成,甚至难于指出集合 P(v,w)中所含的元素的准确数目。虽然我们知道 P(v,w)有一个上界 qw+(s-1)v-1,但我们难于给出 P(v,w)的上确界 max(P(v,w))与 v 和 w 之间的函数关系的明确的表达式。
定义 6. 以 Z 表示所有的整数的集合。设 v1,v2,…,vn∈Z,n≥2,v1,v2,…,vn 不必是两两不同的,但 v1,v2,…,vn 不能全部为 0。记 gcd(v1,v2,…,vn )=max{k∈N:v1 / k,v2 / k,…,vn / k 均是整数}。
称 gcd(v1,v2,…,vn )为 v1,v2,…,vn 的最大公约数。若 v1,v2,…,vn 的最大公约数为 1,则称 v1, v2,…,vn 是互质的。需注意的是,互质的 n 个数不一定是两两互质的,例如,-6,10,15 是互质的 3 个整数,其最大公约数为 1,但-6 与 10,-6 与 15 以及 10 与 15 都不是互质的。
下面,当我们说到 v1,v2,…,vn 是互质的 n 个整数时,我们总约定 v1,v2,…,vn 不全为 0。
命题 7. 设v1,v2,…,vn 是互质的 n 个非负整数,则 P(v1,v2,…,vn )是一个有限集。
证.首先考虑 n=2 的情形。不妨假定 v1≥v2。若 v2=0,则必有 v1=1,此时 P(v1,v2 )是一个空集,命题 7 成立。若 v1≥v2≥1,则据命题 5 知命题 7 成立。下面假定对某一个整数 n0≥3,已经证明当 n=n0-1 时命题 7 成立,要继续考虑 n=n0 的情形。
若 v1,v2,…,vn 这 n 个数之中有某两个数相同,则可以将其中一个数去掉。若 v1,v2,…,vn 这 n 个数之中有某一个数为 0,则也可以将这个数去掉。因此我们可以假定 v1>v2>…>vn>0。
设 w=gcd(v2,…,vn ),则 v2 / w,…,vn / w 是互质的 n-1 个正整数,并且 v1 与 w 互质。据归纳假设,P(v2 / w,…,vn / w)是一个有限集。于是,记 k=max(P(v2 / w,…,vn / w))+1,则对任一整数 j≥k 均有 j∈Q(v2 / w,…,vn / w),由此可以得到:
断语 7.1. 对任一整数 j≥k 均有 jw∈Q(v2,…,vn )。
记 v=v1,则 v>w。因 v 与 w 互质,据引理 4 知存在非负整数 p,q,r,s 使得 pv-qw=1,rw-sv=1。记 β=max{qw+(s-1)v,kvw+kw-w}。我们有
断语 7.2. Q(v1,v2,…,vn )劢[β,∞)∩N,换言之,每一个不小于 β 的整数都可以表示为v1,v2, …,vn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
断语 7.2 的证明. 设 m≥β 是一个整数。据命题 5 存在知存在非负整数 a 和 b 使得 m=av+bw。若 b≥k,则据断语 7.1 知 bw 可表示为 v2,…,vn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因而 m 可表示为 v1, v2,…,vn 的非负整数系数的线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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