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以来,证监会部署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IPO打假行动,在此过程中相关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也受到了一定的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给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本文以“天能科技”造假为例,对IPO审计时未能识别出造假的原因进行研究,以期对IPO审计提出建议。
关键词:“天能科技”IPO审计造假
“天能科技”造假丑闻,在资本市场创下多个不光彩的“第一”:第一例在撤回申报材料之后仍被追查并遭到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第一次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等。造假者受到了查处,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该案例意义重大。
一、“天能科技”简介
山西天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集科研、开发、制造、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半导体材料、单晶硅制造、单晶硅切割、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以及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电站等应用领域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曾被评为山西省最大的光伏产品出口企业,2007年投产后,总销售额的90%一度出口德国、澳大利亚等国。
二、“天能科技”IPO造假的舞弊事实以及所受的处罚
“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在应县道路亮化工程、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三个项目的财务账册中有虚假记载,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天能科技”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预披露稿中称2011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为57285万元,利润总额为7173.6万元。
“天能科技”为此成为国内首家因财务造假,在IPO申报阶段撤回材料仍被证监会处罚的未上市公司,证监会于5月31日宣布给予“天能科技”警告处罚,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秦海滨、董事会秘书曾坚强、董事长助理刘俊奕和财务总监陈守法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证监会对秦海滨、曾坚强、刘俊奕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余10名公司签字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受到处罚的还有此案所涉及的3家中介机构。其中,民生证券被给予警告、公开谴责、罚没300万元,并被责令6个月内整改;保荐代表人邓德兵、刘小群被给予警告,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被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大信所罚没180万元,被责令改正;签字会计师胡小黑、吴国民被给予警告,被分别处以10万元和5万元罚款,皆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君泽君律所被罚没180万元;签字律师许迪、王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三、IPO审计未能识别财务舞弊的原因
(一)提前确认收入
在金沙植物园第二期所需光伏项目中,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此项目是天能科技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二大客户,销售占总销售比的34.18%。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是2011年10月14日,中标公示时间是11月25日,而“天能科技”却在2011年9月末将该工程的收入予以了确认。在朔州和谐小区亮化工程中,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此项目是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一大客户,其销售金额4401.71万元,销售占比39.83%。该工程的招标结束日为2011年4季度,然而“天能科技”却已经在2011年9月末将该工程收入予以了确认。在应县道路亮化工程中,招股说明书中显示,此项目是前五大客户中的第五位,其销售金额384.62万元,销售占比3.48%。该工程招标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均为2011年12月,但是天能科技早在2011年9月末确认了收入。
招标未开始,天能科技就能够“未卜先知”,笃定中标人就是自己,并在2011年9月前确认了收入和利润,以此来作为盈利依据募集资金,这属于明显的造假行为。“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564万元。
(二)伪造单据,利用关联倒账虚增收入
“天能科技”伪造了项目结算单据,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并在银行回款上做了手脚。其中,天能科技近1.2亿元销售回款,均来源于秦海滨控制的四家公司,而这四家公司都是“天能科技”的“空壳公司”,公司没有工作人员,也没有具体业务,甚至没有办公地点。上述资金往来,相应的增加了公司账上的收入,全部是处于虚构回款的目的,从而增加公司的利润,以使其符合IPO条件。
(三)虚增项目
该公司所虚增的项目如下:第一,太原高新区60KW电站项目。该项目建于公司门口,但并未投入使用。第二,太原高新区公共卫生间屋顶太阳能发电工程。在太原高新区所有公厕中,这种太阳能发电公厕只有一个,且每天发电量只能维持一小时。第三,太原长风街太阳能路牌灯广告工程。在全长约3.6公里长风街,道路两旁总共有36个长风街路牌广告,但安装太阳能路牌的广告只有一个。第四,山西省太原市汾河亮化工程、山西省山水庭院智能示范小区5KW离网电站。有关工作人员在实地调查中并未找到这两个项目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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