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社会不得不加以重视的涉及全人类利益的议题,也是 21 世纪最严重的问题之一。从实然和应然两个层面分析气候变化在国际交往中的博弈现状,梳理出当下气候变化国际博弈的困境,并从理论适用的缺陷论证分析非合作博弈、重复博弈、讨价还价博弈在气候变化议题中的非恰当性适用,通过国际博弈利益分析探寻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停滞的根源,从而得出国际博弈面对气候变化议题的理性应对,主要从合作博弈的归位、重复博弈中子博弈的纳什均衡和增加信息的对称性三个角度出发,进一步推导出结果导向的制度设计,包括博弈参与者的多元构建、公共利益的突出考量以及合博弈规律性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 气候变化; 合作博弈; 重复博弈; 讨价还价博弈; 利益博弈
1、气候变化国际博弈的现状
1.1 气候变化在国际交往中的实然表现
气候变化无疑是 21 世纪重要国际议题之一,因为气候变化的高度不确定性和涉及范围广等特性,使得气候变化不同于其他议题,在逻辑上具有不可复制的独特性。各个国家作为理性的个体进行博弈,经济诉求和政治意图是密不可分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谈判对抗加剧了政治冲突,依附于政治的生态利益矛盾形成了资源争夺而引起资源诅咒。事实上,在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议题上的利益博弈不仅仅是本国利益的充分表达,也是隐藏于气候谈判之下对气候利益的重新划分,全球性的生态安全堪忧,生态殖民暗自弥涨。
2009 年哥本哈根气候门事件使得“气候殖民” 的担忧在世界蔓延,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甚至认为,气候变暖的说法是发达国家的阴谋,以气候变化为名的生态殖民逐渐展开,气候变化是发达强国在世界范围内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经济的发展,早在上个世纪就对环境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危害,现今的国际气候谈判又限制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的发展机会予以剥夺。因为环保与发展的相悖也使得气候谈判被刻上了殖民的标签,大国拒绝承担责任是“气候殖民”说的主要例据,然而面对气候变化研究的发展以及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各国最理性的选择是根据各自的能力承担其面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
另一方面,气候变化议题本身属于公共环境的治理问题,“搭便车”的现象必然存在,“公地悲剧” 的情形也难以消除,国际社会的交往当中没有具有强制力的规范,各国制定签署的条约也都是软法的性质,并且也不存在强制执行的机构,国际社会相互推诿责任,面对不确定的风险和责任,各国各机关组织踢皮球的现象表露无遗,任何一种制度安排似乎都无法完全满足每个利益主体的不同诉求。
1.2 气候变化在国际社会的应然博弈分析
运用博弈论进行国际气候谈判的策略分析不仅适宜而且必要,国际上为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进行谈判是为了寻求一种共赢机制来面对人类共同的危机,进行各国利益的复杂性动态调和,而博弈论就是一种关于运用数学方法研究处于利益冲突的双方在竞争性活动中制定最优化的胜利策略的理论[1]。因此在气候变化的议题当中,运用博弈的相关理论梳理复杂的国际谈判是十分适合的。
博弈论旨在研究各方博弈参与者的最佳策略选择,不是对现实已发生行动的归纳,而属于应然分析,在行动前理顺决策的最优理想方案并加以选择。在进行分析之前要明确博弈论的构成要素,最主要的要素包括博弈参加者、可选择策略或行为集、收益,另外还包括信息、均衡、参加博弈次序等要素。
首先是博弈决策者,即参与主体。为构建应然层面的理想模型,博弈论的基本前提就是假设博弈参与主体是完全理性人,虽然在现实中参与主体不可能达到完全的理性,但是为了研究的便利,只能做此处理。并且在博弈论当中,参与主体需要简化为双方进行研究,因为在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场景之下,参与主体众多,博弈关系复杂多变,行动策略的选择更加难以理清。
其次是博弈策略,即可选择的策略或者行为的集合。行为或者决策无疑是博弈最核心的内容,在多个决策者出于互动性的博弈当中时,任何结果都取决于其所作出的决策,无论国际气候谈判的结果如何,都归功于各参与国家决策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严格来讲策略与战略无异,指博弈行为的规则,在静态博弈当中,策略才可以等同于行为,本文的博弈分析并不区分行为与策略( 战略) 。
第三个重要要素是博弈收益。收益在博弈当中也至关重要,代表了决策后果,可以看作是检验博弈行为的最终机制,也是博弈过程的表现形式。在气候谈判之后,公之于众的结果才能形象反映出哪些国家做出了妥协,哪些国家从中获益较多。
最后还包括: ① 博弈信息。博弈信息的充分可以帮助博弈主体更好地作出判断,完全充分的信息可以简化博弈分析,从而得出最优决策,所谓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② 博弈参加顺序。博弈参加者的参与次序在博弈的动态进行中决定了博弈行动的效用,在许多博弈论的应用当中,只有排序才是有意义的。③ 博弈均衡。博弈论当中,常常讲究均衡性的问题,归根结底博弈行为就是对利益的均衡分配,而均衡就是指行为的最优组合。
2 目前气候变化国际博弈的困境
2.1 博弈理论的适用缺陷分析
1) 非合作博弈的选择错位。
在气候变化议题下,许多研究线性简化了国际博弈,可能是出于个人研究结论导出的便利,不需要考虑非合作博弈模型对于气候变化议题的非恰当性,造成当下气候变化国际博弈理论发展的不完全。在非合作博弈理论下,假设各参与国是同质的,即各国都是独立、理性的博弈主体,相互之间没有形成任何联盟,并且地位对等、没有差异,各国可以完全相互替代,这种情况适用于线性加总供给技术的多国博弈模型。每个国家都具有两个策略选择: 行动———参与国际公共品供给; 不行动———不参与国际公共品供给[2],所以就会出现理性经济人对于收益和成本的考量,形成“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是典型的非合作博弈模型,各参与国的最优策略无疑是不合作,而任由温室气体排放,“囚徒困境”的核心就在于对成本和收益的理性分析。
且先不论该模型的前提将博弈国作同质化的处理,就其适用而言,个体的理性必然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面对宏大的气候变化议题,并不能够依靠简单的一次性博弈就可以解决,根据经济学资源属性的分类,气候的波及范围广而影响宽泛,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气候变化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人类的共同体地位,仅注重个体理性的效用最大化没办法也再无必要继续讨论气候问题。
现实中各国以“个体理性”而非“集体理性”作为博弈决策的考量,策略选择低效非均衡,但是各局中人又深知合作的必然性,不断为了气候变化议题进行磋商谈判,在国际上形成了一个怪圈,出现 “同而不和”的局面。我们要分析的是如何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形之下利用博弈论寻找在未来的国际气候谈判中能够实现共赢的行动策略,而不是对该错位的情形加以梳理,为发达国家在气候变化中的消极举措寻找“借口”,所以在气候议题下复杂的国际谈判中,运用非合作博弈模型的分析思路是有极大局限性的。即使对该模型加以扩展式分析,也不能避免研究中博弈理论工具选择错位的尴尬。
2) 重复博弈的谈判成本高昂。
在“囚徒困境”当中,不合作似乎是每个理性人的必然选择,但是由于国际稳定秩序的形成发展和国际关系的复杂多变性,国际博弈不可能比照简单的一次性博弈,必然要进行重复循环的多次博弈以增加局中人决策的合理性,重复博弈是由相同的阶段博弈不断重复进行所构成的一种超级博弈[3]。“囚徒困境”当中的囚徒在出狱后,如果想联合作案,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共存关系,就必须考虑对方的决策,也要考虑在出卖对方后将受到的惩罚报复,也就是说在重复博弈当中,选择“认罪” 会增加额外成本。人类无法预知未来的气候状况,也无法判断哪次气候谈判将会是最后一次,只能假定谈判是无限期的重复博弈过程,必须要保证在气候变化议题下国际社会的长期合作,因此国际气候谈判的无限期重复博弈必然会使谈判成本增加。
3) 讨价还价博弈的效用低下。
现实当中的国际条约协议总是不完整的,各个国家对于气候问题的磋商谈判行为实质上是可以归为讨价还价的行为,鲁宾斯坦的轮流出价讨价还价博弈的基本假设是谈判交易“零成本”和 完全的信息。讨价还价一般都是博弈决策者首先给出对于其他决策者并没有吸引力的条件,然后各方慢慢让步的过程,即使在谈判毫无成本而且各博弈方掌握了完全信息的情况下,气候变化领域的“讨价还价”必然会增加协议达成的时间,而且效率也是极其低下的,局中人没有十足的耐性等待其他博弈方以牺牲本国利益而作出让步,同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也不会自己主动妥协,这也是国际气候谈判经常不会取得实质性成果的原因。
2.2 博弈利益分析博弈
分析都是建立在理想模型之下的,现实中还应当考虑实际因素,即我们不可避免的利益分析。虽然近年来跨国组织及无国界集团等活动频繁,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一股促进人类生存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但是在气候变化的议题下主权国家作为国际舞台的主要活动者,仍然是最重要的单元,更多人的利益仍然是国家为载体体现的,因此气候变化作为一个国际议题来讨论的时候,离不开国家中心主义的庇荫。而国家中心却面临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即国内的地区差异性会被忽视,尤其是对大国,对地域辽阔和发展极不均衡的国家来说,地域差异往往会被主权国家掩盖,就中国来说,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广东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绝对高于青海省的,而于气候变化议题这种差异就会埋没于“中国”这个国际角色,而为发展中国家所笼括。
正如人际交往一样,国际社会中国家的往来也是以本国利益为本位的,在气候变化的博弈过程中,利益驱动因素的考量分为生态破坏和执行成本两个方面,对于生态破坏程度低、执行成本也较低的国家来说,他们的角色定位趋于旁观者,而对于生态破坏程度低但是执行成本高的国家,生态破坏程度低意味着所需承担的责任少。对这些国家而言,理性的选择是推托,他们不可能付出高成本来负担本不应由他们承担的责任,对于生态破坏程度高、执行成本也较低的国家来说,才是国际议题如气候变化的主要推动者,对生态破坏高而执行成本也高的国家来说,他们的态度是骑墙观望,伺机而变。因此在复杂的国际博弈当中,利益本位将世界具有相同利益诉求的国家划分为四种主要的利益共同体。
3 气候议题下基于国际博弈的理性应对
3.1 回归国际气候谈判的合作博弈
由于经济学认为每个人在社会交往中都应当是“理性经济人”,为了追求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而采取一定行为,但往往是因为缺乏强制性约束机制和“搭便车”等原因,使得局中人为追求更大的自身利益选择退出合作。现实生活中的竞争不合作作为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绝大多数关系都属于非合作博弈讨论的范畴,典型的“囚徒困境”强调个体决策的最优,随着社会的进步,国际间对抗竞争关系已经发展成为联合合作,越来越多的国际议题需要国际合作,寻求集体理性。
国际气候谈判如何能归为合作博弈,利用更大范围的偏好结构实现集体理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气候变化作为公共环境治理当中的问题,经济的负外部性不可避免。某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碳排放不仅仅会对本国造成影响,也会因为大气流动、自然界的物质循环等影响到其他国家,考虑到世界上每个国家的共同利益,要选择一种能够实现帕累托最优结果的策略,就要求国际气候谈判应当置于合作博弈的模型。其次,任何国家的碳排放行为都不会单一的导致如今日趋严峻的气候变化问题,国际合作时不我待。最后,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搭便车”现象普遍,各博弈主体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而寄希望于其他谈判主体的承诺减排,既可以节约成本,又能够坐享气候变化减缓之益。所以就更需要强调集体理性的达成,在合作博弈的分析视角下达到利益的均衡。
国际博弈视角下气候变化的应对相关论文期刊推荐阅读:《气候与环境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96年,由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世界气候研究计划中国国家委员会主办。主要刊登的稿件有:反映气候与环境领域代表我国科研水平的、具有一定创造性的学术论文、短论和研究简报,有关国内外气候与环境领域新动向、新问题的综合评述,有关学术会议的报道,书刊评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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