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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

来源: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咨询网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点击:次 时间:2021-07-12 08:27

  摘 要 现阶段,民商法的出现对于我国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从公民的角度而言,私有财产与公有财产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民商法就是最有权威、最公正的一部法律。但是据了解,目前保护我国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中依旧存在着部分问题需要解决。为此本文针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进行探讨。通过初步了解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定义后,针对其进行分析,找到存在的问题,最终结合自身所学知识以及对于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的了解,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浅谈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探讨

  关键词 私有财产 民商法 保护措施

  据分析,在我国目前针对私有财产的司法保护中,具体的法律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别是民商法,物权法以及经济法和刑法,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其目的都在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问题。在物权法方面:明确要求只要为中国公民,不论是公有财产还是私有财产都可以直接享受法律保护,且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具有平等的地位。在民商法方面:明确表示该部法律是针对个人私有财产最明确也是最直接的保护法律,选择该部法律进行私有财产的保护,是最具有权威性和有效性的方式。然而,尽管在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民商法相对于与其他法律内容较为完善,其真正落实到保护上面,所获得效果却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说民商法的存在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作用较低,功能并不健全,其中所存在的问题也需要人们重视起来。因此本文针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情况进行分析,并且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概述

  (一)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重要性

  从公民社会关系的维护以及生活关系的调整等等方面而言,所颁布的民法是保护公民个人权益的一种基本法律,通过法律内容可以知道,基本上划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公民的经济生活部分以及公民的家庭生活部分。民商法的存在作为社会盈利活动中主要关系维护和调整的基本法律,面对的人群主要以各种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为主,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针对商品经济进行调整[1]。就目前而言,我国在对于公民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上面,保护内容以合法合规为主。而针对合理合法的个人私有财产,其民商法中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随着目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人私有财产依旧是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较为重要的部分,民商法中针对个人以及企业单位做出一定的约束和规范,希望可以更好的为社会的发展做出一定的保障。为此在私有财产方面,民商法的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特征

  1.平等性

  通过对于民商法的了解可知,在具体内容中曾明确规定,公民个人私有财产主体均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在法律方面给予的保护程度是一样的。简单分析,具有私有财产的公民,在参与各种民事活动的同时,不管其自身身份地位如何,经济基础情况如何,是否存在其他的负债等等,在私有财产方面受到的保护是相同的。这就是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所坚持的平等性原则。

  2.被动性

  现阶段,民商法中,针对其私有财产保护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公民所具有的私有财产,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并不是主动进行私有财产的干预甚至是保护,而是在公民私有财产的个人利益受到伤害或者侵犯,其相关人员才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私有财产保护。因此在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具备着一定的被动性。由此可见,在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过程中,公民可以选择进行法律保护,也可以选择不进行法律的保护,具体选择权在公民手中,这就突出了私有财产民商法保护具有一定的被动性[2]。

  3.补偿性

  对于民商法中的私有财产保护方面,如果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约束或者侵犯,公民可以遵循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条例请求进行补偿,补偿其精神损失,从而确保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获得保障。在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主体的补偿往往以直接性补偿为主,在补偿过程中并不带有任何的惩罚性质,甚至公民的个人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可以按着法律条例获得最高标准的赔付,减少公民自身的损失,尽管没有刑事责任出发那么苛刻或者是严格,但是其补偿方式却非常公平和直接。

  二、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存在的不足

  (一)构建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我国作为一个法制化国家,想要提高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效力,就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法,同时与宪法、刑法、民商法等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制定出比较完善地且符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的私有财产法律体系。而公民私有财产侵害作为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想要使侵害公民私有财产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的解决,就必须要制定专门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进行保护,从而为其赋予强制性的法律效力。而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我国政府部门制定了专门的民商法,从而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想要有效地解决我国社会中出现的公民私有财产侵犯问题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通过对其进行不断的实践,发现其中一些不适用的地方,进而对其进行不断的改进,从而使我国制定的民商法得到不断的完善,进而在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好地适用。与此同时,想要提高民商法的法律效力,还必须要提供除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及提供与严重事实的法律效力相抵触的法律规定,从而建立完善地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体系[3]。

  (二)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直接保护的欠缺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可以轻易地从互联网中获取公民私有财产,虽然在互联网保护中也对公民私有财产进行了保护,但是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直接的保护。但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针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使用和存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正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直接保护的缺失,从而没有使公民私有财产得到更好地保护。因此,我国应该不断强化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直接保护,从而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范围和作用,进而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有效性。

  (三)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间接保护不完备

  我国想要不断提高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有效性,不仅需要不断强化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直接保护,还需要不断完备对公民私有财产的间接保护。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公民私有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且在其他法律中也明确规定了公民私有财产不能受到侵害。在2009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更是针对国内的所有企业单位以及公民提出了必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企业单位以及公民内与公民私有财产管理不相关的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在没有得到公民自身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泄露其公民私有财产将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但也为一些与公民私有财产相关的特殊管理机构提出了一些特殊的管理机制。但通过对与公民私有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要都是针对披露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针对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搜集、使用、存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对相关法律保护制度进行不断地完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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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在当今社会中公民私有财产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并不仅仅与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具有一定的关系,还与公民自身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意识不够重视具有直接的关系,从而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1.立法上的缺陷

  我国作为一个法治国家,非常注重公民合法地保护,但近年来我国公民私有财产受到侵害事件的不断增加,说明我国在相关法律发挥的立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更好地保护。虽然,在2009年我国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订,并针对于公民私有财产披露采取了非常严厉的刑事补救措施,但该条款制定的自身就存在一些漏洞,从而很容易导致社会中公民私有财产侵害案件的出现。比如,在该条款中指出新兴产业中的公民私有财产销售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也正是因为,当前我国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从而不能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解决措施,当受害者的公民私有财产受到侵害时,不能对其进行实际的赔偿,进而使其对于违法者没有产生震慑作用。

  2.公民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意识淡薄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受益的手段在不断的变化,但由于公民自身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意识的薄弱,从而导致其自身没有对公民私有财产进行充分的保护,进而引发公民私有财产泄露。比如,在互联网中经常会有一些与红包相关的软件,公民想要自身获得一定的收益,从而盲目地下载了收红包的软件,殊不知在注册软件的过程中,人们的公民私有财产已经开始被盗取,从而很容易引发公民私有财产泄露。此外,还有一些信息管理人员,由于他们自身的法律认识比较淡薄,且相关的专业知识较低,从而导致其为了谋取私利而对公民私有财产进行倒卖,从而导致公民信息泄露,严重的还会威胁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此可见,正是因为公民自身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意识的淡薄,才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机会,进而侵害了自身的利益[5]。

  三、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构想

  (一)尽快完善民商法

  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问题想要得到更好地解决,就必须要不断完善民商法,一方面可以对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违法者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而想要使公民私有财产的相关法律得到不断地完善,就必须要明确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以及公民私有财产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法规。首先,针对于民事诉讼案,侵权者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还需要进行一定的赔偿,且要明确侵权者侵害公民私有财产的行为要及时地进行停止,以免使受害者的个人利益受到更大程度的侵害。其次,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受害者可以通过专门的解决侵权的执法机构,解决公民私有财产受到泄露的问题,从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社会中大部分的公民私有财产侵犯案件中,大部分公民自身会自主判断是否需要寻找专门的侵权部门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害者的损失比较小,他们经常会选择不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侵权问题。基于此,必须要不断提高公民对法律的认识,从而利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解决自身的侵权问题。最后,当公民私有财产侵犯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受害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要采取刑事制裁,从而使私有财产的民商法得到有效实施。

  (二)逐步完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体系

  公民私有财产想要得到更好地保护,仅依靠民商法是不够的,还需要不断完善私有财产的保护法律体系,从而在各个领域制定法律机制,且在相关的法律体系中要明确指出公民私有财产的适用范围、使用方法和补救措施,进而使公民私有财产法律制度得到不断的完善。由于公民私有财产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因此要不断强化民事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法制度。一旦出现侵权者公民私有财产泄露的案件,就需要用法律制度来对侵犯者的侵犯行为进行制裁,且要对受害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6]。但并不是所有的组织和行业都适用法律制度,针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可以为法院和医疗部门提供特殊条款,以允许处理敏感的公民私有财产。就信息的本人而言要切实做好交流沟通工作,减少并避免产生额外的冲突,预防双方会受到不必要的权利的伤害。

  (三)加强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由于我国在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完善,一些企业单位以及公民和组织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从而促进企业单位以及公民和组织获得更好地发展,在其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采取一些比较特殊的保护措施来更好地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比如:新浪和腾讯在进行一些经济交易的时候,会在页面上专门提示要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并要求设置关联的隐私模式。此外,在一些大型酒店和银行中,当将客户信息提供给工作人员之后,工作人员必须要对客户的公民私有财产进行保护,从而防止出现客户公民私有财产泄露的事件。在此环境下,市场中的一些企业单位以及公民虽然开始更加重视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但是也难免会出现公民私有财产泄露的事件,从而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公民、企业、政府等各方都应该进一步提高自我调节机制的运作所带来的效率,并改善其他缺陷

  四)完善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间接保护

  1.提高立法可操作性和公民信息救济性

  私有财产的民商法想要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就需要不断提高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从而使其可以为解决公民私有财产泄露问题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进而使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保护。同时,在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法中要充分考虑到公民信息的可救济性。私有财产的民商法想要在公民私有财产侵权案件中发挥其有效性,就必须要不断提高其可操作性,除了要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和保密义务的范围外,还必须明确定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后果。一旦侵害者侵害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就需要承受相应的法律制裁,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公民私有财产泄露案件,还可以使公民的私有财产受到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使民商法不再只是一个摆设。同时,如果没有有效的补救机制来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法律将是空洞的承诺。不获得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这是法律界认可的原则。因为公民私有财产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所以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职业地位密切相关。因此,关于信息可救济性需要实现“三个方面”。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法律制度是一个包含刑法、民法和行政法的综合体系,它还支持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三类。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必须纳入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的三维模型中,只有这样才能对公民私有财产提供最全面的立法保护。未来,我们希望行政和民事责任将在民商法的制定中得到体现[7]。

  2.提高全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公民私有财产想要得到真正的保护,不仅需要政府制定出完善的法律体系,还需要公民自身可以不断提高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法律意识,从而使公民私有财产泄露时可以采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想要提高公民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可以在以下三个场所对其进行相关知识的传播,即学校、工作场所以及城市。在学校中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案例演示和内容演示形式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教育。而在工作场所中,可以使用例会时间进行讲课和交流。城市语言是通过区或县各级领导传授负责任的人员并与他们进行沟通。绝大多数公民会非常注意公民私有财产的调查或收集,并认真提供公民私有财产。此外,需要建立对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法律认可。如果仍然有侵犯公民私有财产的事件,必须学会拿起合法武器保护并加以制止。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是其中特别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分析后,发现在民商法中保护私有财产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和被动性特点,尽管如此,民商法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依旧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其相关人员重视起来。为此笔者认为,在详细了解民商法之后,我们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分别是:尽快完善民商法、逐步完善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法律体系、加强私有财产的民商法保护的自律和行业自律机制以及完善我国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间接保护等等。从而更好的做好加强法律监督,落实法律的司法实践、完善侵权行为法几方面的工作,并充分发挥物权法在民商法体系中的重任,就一定能更好地发挥民商法在私有财产保护上的作用,进而为提高我国人民收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论文作者:踪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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