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能起到有效防止腐败的作用。但是,具体落实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矛盾。本文通过对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分析,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探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途径和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法论文,核心期刊论文
一、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益处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一种现代的国库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现财政对预算内外资金的全过程监管。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财政支出由财政国库通过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收款人。执行过程中尽量减少财政资金不必要的支付环节,因此这一制度有着其他制度无法比拟的优点和益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能够有效防止腐败的滋生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行政事业单位任何一笔财政收支业务都会被记录下来,账目清晰、明确,而且资金流动由国库统一支配,支付资金的申请、审批、确认、支付整个资金流程由不同财政部门和代理银行严格把关,彼此隔离、相互监督,这就从机制的源头上防止了腐败的滋生。从全局来看,财政预算部门、代理银行、国库支付部门、支出单位等相互监督、相互牵制,强化了财政支出的管理与监督,有利于防止财政资金的公挪私用,从源头扼制腐败。
(二)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资金的支付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即工资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工程采购支出和专项支出等大额专项用途支出由国库将预算单位所需要的资金直接拨付到商品、劳务供应商或收款人;剩余的小额、零星支出由单位在国库下达的月度用款额度内自行支付。这样既能保证财政资金按时准确拨付,同时也有效解决了先前财政资金因户头多、环节复杂而产生的资金存放问题,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有助于增强财政财务监督的力度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应使会计核算中心与之完美结合。行政事业单位通过专职的报账员在会计核算中心集中处理会计事务,资金申请、单据报销、记账核算能全部处在财政的监督之下,违规使用资金、开设多个账号的现象不复存在。财力分配、资金使用、执行监督三个环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形成分配合理、使用有效、程序严密、监督到位的资金管理机制。实现财政资金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控,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大大增强。
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现状
(一)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太浅显
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不够深刻,认为这一制度削减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权利,报账手续严格、复杂,多层审批把关,致使他们使用资金受到各种限制,对本单位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他们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对这一制度有抵制心理。
(二)财政直接支付风险较大
简单地说,财政直接支付指的是预算单位提出用款申请,依照相关程序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向人民银行以及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依据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账户,并完成清算,支付活动结束。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有时存在如下风险:第一,个别单位伪造虚假用款申请;第二,提供伪造或假合同;第三,收款账户也可能是伪造的、假的。从这几点来看,财政直接支付潜藏着很大的风险,上述行为一旦发生,财政资金就会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移至非法的个人账户中。
(三)具体落实支付时,手续繁琐、复杂
一方面,国库直接支付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众多,而且办理时牵扯到多个部门,手续繁琐复杂,这也是行政事业单位排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等待财政各部门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上述问题直接导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阻力很大。
(四)财会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太浅薄,知识的了解不深入,在具体执行中往往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偏差。此外,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减少人员编制,所设立的报账员不是专职的财会人员,会计基础知识薄弱,有的甚至连基本的财会业务都不懂,这一切都使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具体落实中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这些财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急需提高。
三、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途径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文章认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一定的漏洞和弊病,因此,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就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进行探讨。
(一)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认识
对很多人来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十分陌生的,这导致人们不能很好的理解这一制度的含义,间接影响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宣传,可以先召开单位领导参加的有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内容的会议,让领导先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然后再培训报账员,由报账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逐步向单位领导渗透实际执行的过程和步骤。这样由点到面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从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认识,使之深刻意识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简便和快捷,以及在防止浪费、杜绝犯罪方面的特殊作用。消除他们认为这一制度会限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运用的误解,从而解除他们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排斥心理。
(二)规避风险,完善监督体制
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首先要保证这一制度的稳定,我们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新问题、新情况,财政部门应及时做出针对性的举措,比如完善相应的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在短时间内出现不同的政策、规定,给报账单位留下财务混乱和不严谨的印象。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离不开良好的监督体系的辅助,只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才能够有效地减小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支出风险。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监督体系,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流动进行全面、持续、有效的监督,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规避资金流失风险。
(三)加强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和顺利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财会人员对这一制度的认识直接关系到这一制度运行的实际状况,因此要加强对相关财会人员的培训。要求他们学习新制度、新政策、新规定,正确认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依靠他们主动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除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外,还要努力提高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主要采用道德教育,以德服人,避免他们私自动用财政资金。此外,要辅之以法律手段,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让他们意识到私自挪用财政资金是非法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打消他们钻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漏洞的念头,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明确直接支付范围,扩大支付比例
由于财政授权支付容易出现财政透支的现象,而且会增加资金的风险,所以,一定要明确财政资金的直接支付范围,防止直接支付被恶意转成授权支付,造成资金的流失,还要逐步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和比例。例如,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电话费支出、水电费支出、车保险支出等,这些业务每月支付的方式和收款人基本上是固定的,那么这些支出可以在条件成熟后也纳入直接支付的程序中,审批手续可以相对简化。使财政资金的支付以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仅作为一种辅助手段。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和比例,资金动向更加透明,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大大增强。
四、总结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这一支付制度,增加了财政资金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防止腐败的滋生。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必然会不断完善,加上与之配套的政策、规定的出台以及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相信这一制度必会发挥出它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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