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市起源于艺术,发展于需求。”(林奇,2001)。城市发展正是在一个又一个新的时代背景中,不断重构着生活的秩序,新生与衰亡、进步与保守、更新与积淀的矛盾不可避免。本文以历史街区建筑肌理为对象,在一个错综复杂的历时性形态中,基于城市空间发展的内生性,对建筑肌理的空间原型和时间类型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建筑肌理的同构类型和相似类型,为城市历史街区的研究与修复提供了理论依据。
【关键词】四维城市;历史街区;建筑肌理;原型;类型
在我国城乡文化遗产构成中,历史街区作为城市功能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生活的延续性”是判断历史街区价值的重要条件,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演化,成为伴随历史街区存在的一种 “常态”。因此,持续不断的自主更新是历史街区区别于其他遗产门类的显著特征,而建立在时间维度上的四维城市理论(何依,2012),为历史街区的研究和修复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本文选择城市历史街区的建筑肌理,在其空间表象的基础上,揭示其在时间过程中变化的意义,并在微观层面中认识城市空间形成与演化的逻辑。
1 建筑肌理与历史街区
肌理(texture)通常指纺织品的质地、岩石的构造、皮肤的纹理等,与物质构造相关联,是物质材料排列组合的表面特征,属于在显微镜下进行微观研究的内容。在城市空间范畴内,建筑肌理是由建筑本体之间组合而成的空间关系,包括构成、形式和尺度等,不同的组合方式呈现出不同的肌理组织。建筑肌理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基本单元,同时也是城市空间组织者的最底端要素。
在城市空间研究中,建筑肌理被视作一种二维的图底关系,引起视觉注意中心的成为 “图”,而注意的边缘即背景成为“底”。其中,将建筑肌理整体作为背景,所衬托的图形要素分为虚和实两类:第一类是城市开放空间,罗伯·克里尔(R.krier,2007)从城市空间过渡的层级关系,阐述了公共性和私密性两极空间的组织秩序,其中广场和街道以开放和连续的形式成为肌理背景中的图形;第二类是城市公共建筑,阿尔多·罗西(Aldo Rossi,2006)在《城市建筑学》一书中论述的两个持久要素,住宅和纪念物,其中纪念物以独立的单体形式成为肌理背景中的图形(图1)。
建筑肌理作为城市空间的局部组织,是构成历史街区的重要内容,如果用黑色来描绘建筑,用白色来描绘空间,所呈现出的图像就蕴含着某种韵律关系,反映出街区内部建筑之间所构成的空间形式与大小尺度。历史街区是传统生活形态的缩影,给人的亲切感受在于“很好地运用了水平向连续的、具有宜人尺度的建筑群,建筑通常要大于外部空间的覆盖率,形成一种‘合理的密集’。”(王建国,2004)。这种合理的密集是肌理形成的必要条件,当实体较密,面积大于空间时,空间才得以“完形”,并创造出一种“积极的空间”。诺利(Nolli)根据“图底”的二元原则,在1784年所作的罗马实空地图成为这一研究常被引用的实例(图2)。
历史街区是城市生活的集体人工制品,不同于纪念性建筑,在物质形态基础上,这种二维抽象的肌理图形,经过简化还具有符号的属性,集形式、功能和意义于一体,与文化习俗、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和生产力水平等相关联。在这层意义上,建筑肌理不仅指可见的建筑事实,还包涵一种“建构”,长期的集体建构,反映了社会成员对某种生活模式的认同,正如阿尔多·罗西所强调的:是集体的性质把城市带进了文化地带。
2 建筑肌理的空间原型
从二维空间上阅读城市,肌理表现为一种 “重复”现象,当重复到一定程度时,相似的图形单元占据了主导地位,肌理就出现了。纳赫姆·科恩(Nahoum Cohen)曾言:“城市形成的过程就是采用地理空间上相似的韵律重复自身的过程。”(科恩,2004)。因此,肌理的形成始于一个基本原型,随时间推移而不断进行着自我复制,单元之间的相似性产生了肌理的特征,这也意味着一定区域内建筑空间形式的协调统一。因此,肌理原型作为历史遗传的“基因”,是城市空间在历史街区构成中最显著的特征。
按照斯皮罗·科斯托夫(S.Kostof)的研究,可以依据历史的形成动因,将历史街区建筑肌理的空间原型,分为由某一时刻规定形成的机械性肌理和长时期演化形成的增长性肌理两类(科斯托夫,2005)(图3)。
2.1 机械性肌理原型
经过规划、设计或者“创造”出来的肌理单元,这种空间组织在某个特殊的历史时期被确立下来,体现出一定的计划和清晰的目的性,代表着权力在城市空间中的运作,并且无一例外地表现为某种规则的几何性的图形,在我国历史街区的建筑肌理中,可以清晰看到这种自上而下的 “规划”痕迹(表1)。
2.1.1 里坊制度是传统历史街区的肌理原型
就中国城市发展而言,在长期的封建社会制度下,城市形态的总体变化是缓慢的,城市在设防的城墙和封闭的里坊制度内演化。有四合院为代表构成传统内向的历史街区,尤其在北方汉民族地区,这种自相似性的肌理原型,有白居易诗句为证:“百千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在我国的历史文化街区中,仍然可以找到许多遗留在现代城市内的里坊痕迹,如佛山的东华里,福州的三坊七巷,成都的都锦里、文殊坊等。虽然街区的规模和构成已经不是古代意义上的完整里坊,但却在肌理原型意义上,保留了里坊的底端要素——院落。
2.1.2 租界模式是近代开埠城市的肌理符号
20世纪初,发端于欧洲的联排式住宅(Town House),随着租界的开发传入我国部分沿海沿江的开埠城市,并在各地本土化后形成不同的建筑形态,相继有上海的“里弄”、武汉的“里分” 和青岛的“里院”等多种类型,成为我国城市历史街区重要的肌理原型之一。作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一个烙印,虽然经过了上百年的社会变革与发展,但仍然可以感受到“被动西化”的痕迹,其影响程度之深,以至于有学者认为我国的城市遗产有两大类:一类是祖先留传下来的,另一类是洋人传输过来的。
2.1.3 苏联大院是1950年代意识形态的缩影
“一五”时期,我国开始了大规模、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因为意识形态的原因,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广泛影响了中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也给城市建设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单位社区成为这一时期的居住单元,“大街坊”作为一种设计标准,其形式主义的倾向与内向的空间秩序,体现了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内容,民族形式”的指导思想。科斯托夫按照人类社会发展过程,将这种单位大院称为“社会主义城市”(the socialist city),认为这类城市的生长周期虽然还没有完成,但它的基础特征已经充分显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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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是人类社会变迁最剧烈的时期,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居住区,凝聚了社会变革和科学发展成果,并与社会、经济、文化乃至工程技术之间互动关联,丰富了城市空间,并作为新的肌理组织出现在城市街区中。
2.2 增长性肌理原型
增长性肌理也称随机的或自生的(区别于外加的)肌理,通常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根据自然环境条件或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下,逐步产生和形成的。其中自然增长型是城市形态与自然地形特征之间“缘地性”的结果,功能增长型是城市形态与日常生活长期不断“适应性”的结果 (表2)。
2.2.1 自然增长型是“缘地性”肌理
自然增长型来自于城市中“空间和地点相结合”的地域性,其形式是非几何、不规则的有机形态,它塑造了世界各地城市丰富的地域特质。我国的江南水镇由一些位于大小河道之间的圩岛组成,形成了鱼骨型的天然肌理,河道、街道、巷道、民居院落之间的关系来自地域系统内部的自组织体系,是沿水系脉络自发性生长出来的。 C.亚历山大在《城市设计新理论》一书中描述这类肌理:“当我们说某些事物整体发展,是指它自身的整体性,是它的出生地、起源以及连续生长过程中的不断繁衍。它是一个独立的整体,这种整体的内在规律以及它的发展支配着事物的连续性,并控制着事物向更高阶段发展。”(亚历山大,2002)。这类缘水或缘山的肌理之所以呈现的整体性,是因为它们有着自我确定和内部调节的整体性发展机制。
2.2.2 功能增长型是“适应性”肌理
功能增长型来自城市中的日常生活世界,揭示了某种功能导向下的空间发展逻辑,有学者称之为“非正规城市”或者“缝隙城市”。 费尔南·布罗代尔(F.Braudel)指出:“日常生活是由那些人们在历史时空中几乎不加注意的小事构成的。……这些每日发生的事情是不断重复的,它们越是不断重复就越成为一种普遍规则,或者毋宁说是结构,它渗透了社会的各个层次,并规定了社会存在和社会行为的各种方式。”(布罗代尔,1993)。汉正街是汉口的传统商贸区,历史上被长江与汉水环绕,城市空间增长方式只能加密而非外拓,于是产生了独特的汉正街肌理:与汉水平行的东西走向为“街”,与汉水垂直的南北走向为“巷”,巷与水唇齿相依,巷头扎在汉水里与码头连接,而巷尾则甩到陆地上。民居建筑就是在街巷之间,因为“缘业”而形成特殊肌理形式,与城市的日常生活状态相对应(龙元, 2006)。
3 建筑肌理的时间类型
建筑肌理是一个随时间演化的有机体,即使形成的初期被人为规定和控制,但在日后的使用过程中,受到来自日常生活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很难严格地从结果上区分上述机械性和增长性两类形式。因此,笔者进一步将建筑肌理置于动态发展中,研究建筑肌理存在的时间现象,探寻从原型到类型的演化规律,其中的类推原理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解释。
3.1 同构型类肌理
格式塔原理用图形研究的方法,为建筑肌理的异质同构找到理论依据。格式塔心理学认为:整体不等于并大于部分之和。作为这个超越于部分之上的格式塔理论,在这里被理解为整体性和同形性两个特征:第一,凡是格式塔,虽然是由各种要素或成分组成的,但它绝不等于构成它的所有成分之和,是一个完全独立于这些成分的全新整体;第二,一个格式塔,即使在它的各构成成分均改变的情况下,格式塔仍然存在(库尔特·考夫考,1997)。如图4所示,组成图形的要素是圆点,由于横向距离明显大于纵向距离,因此被知觉为四列而不是六行,当图形中的部分圆点换成各种星形时,由于维持了园点的位置和大小,四列的初始图形并不会发生变化。这里涉及格式塔心理学的核心理论——异质同构,是从一个新的视角来解释肌理从原型到类型理论依据。
在我国传统型历史街区中,以四合院为代表的建筑肌理是街区空间的主要形式,其基本特征是,东西南北“四”面,“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其中“四”是实体建筑作为要素,“口” 是虚体空间作为图形,反映了中国古代人居环境的微观理念。随着时间的推移,旧建筑倒塌,新建筑替换,来自肌理内部的自主更新时常发生。但是,在这一更新过程中,变化的是实体建筑,如材质、高度、外观等,不变的是空间组合,由新旧建筑组成的肌理单元中,院落空间始终保持着一定的完整度。用格式塔理论进行解释,四合院作为一个完全独立于单体建筑的整体存在,只是要素进行了更替,图形并没有发生改变,因此,异质同构中建筑肌理在本质上不会改变。
基于这一原理,城市历史街区在修复方法上,可以采用现代的材料和技术,用部分新建筑替换己经倒塌或毁坏严重的旧建筑,这种同构型类肌理,将使新建筑与历史原型发生一种内在的联系。目前,在我国一些城市在历史街区的保护性更新中,运用这一“寓新于旧”的织补方法,可将不同时期的建筑统一在肌理类型中,使城市空间中呈现出时间的记忆。异质同构在历史街区中是一个适应性广泛的修复方法,包括局部构件和整体建筑,形成材料、色彩、风格等不同形式的异构,使得历史街区不再封闭在历史的禁锢中,而成为能够自我调节和适应变化的有机体。罗西在柏林波茨坦中心重建的设计构思中,用类型建筑缝合街区的肌理,清晰地表达了这一原理,这一修复方法同样也使用在青岛四方街里院的保护修复设计中(图5)。
3.2 相似性类肌理
类推的原理还可以用荷兰艺术家埃舍尔 (M.C.Escher)的图形艺术进行分析。埃舍尔从数学中获得灵感,所表现的艺术空间逻辑也同样适用本文关于建筑肌理类推现象的解释。其中《自由》这幅版画着重解释历史的趋势(图6),也称 “存在的时间表现”,画中白鸟的存在是由黑色来决定的,反之白鸟的存在又决定了黑鸟。随着画卷向下伸延,黑鸟与白鸟变得越来越模糊,轮廓不清,最后完全混沌,以至没有差别。(王霆钧,1995)。如果将图形指涉进行转换,鸟的黑与白关系就是肌理中原型与类型的关系:类型的存在是由原型来决定的,反过来类型又影响原型的生存。即如果原型无法类推,在时间维度中就没有了生存的空间,类型是原型在时间维度中存在的另一种形式。
历史街区是城市生活的载体,生活内容在变,作为内容的形式也在转化。当旧的建筑空间无法满足人们生活需求时,肌理就会产生一定的改变与之相适应。但是,这种改变对于原有的物质形态存在很强的依赖性,往往以修正和微调的方式,发展到嬗变是一个长久过程。如图 7所示,如果将底层的第一条鱼作为原型,从鱼到雁就是一个嬗变的过程,但黑色背景中所有的鱼都可视作第一条鱼的类型部分。因此,以内部更新为基础的街区演化并不会对肌理造成结构性影响,建筑布局和街巷格局难以发生改变,演化控制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以四合院肌理为例,控制在院落边界的局部改造可以称为“内部消化”,所产生的新肌理称之为“类四合院”(图 8),笔者将这一概念进行引申,在广义上定义为相似性类肌理(任晋锋,2010)。相似性类肌理中存在一个相似度的概念,是判断历史街区价值的重要依据。
相似性类肌理在物理学上解释为,由于熵不减原理的作用,从而使本来有一定秩序、规律的世界逐渐变得混乱无序,当混乱度达到极大,秩序趋于零时,这个存在便否定了它自己。从这个意义上看,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有差别的和谐,引伸到历史街区是建筑肌理类型的多样统一性。因此,城市空间的演化总是以原有形态为基础,所以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变化是常态,在这个意义上,城市形态的拼贴与叠加是延展这种连续性过程中的机体变异现象。
罗西在《城市建筑学》一书中,认为城市形态中有两个持久的要素:住宅和纪念物,分别是城市建筑的集体作品和单体作品(罗西,2006)。如果将这一概念具体化,集体作品就是重复性的住宅建筑,以整体形式构成背景的肌理组织;单体作品是惟一性的公共建筑,以个体形式构成图形的空间标志。观察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古城,都可以看到宗教建筑环绕在广场绿地中,成为城市中恒久不变的纪念物,而民居作为其背景却处于持续更新的状态,但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历史风貌却得以维持,验证了“相似性类型”这一原理。原理中还存在一个“形式常数”的概念,这个形式常数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民俗生活等密切关联,经过不断的自我完善与适应,逐渐形成了某种稳定的内在关系和外部形式,是维持着城市特色的遗传基因。
4 结语
黑格尔将具体物质抽象后进行了规定:“首先是肯定的形式,它是空间;其次作为否定的形式,它是时间。”(黑格尔,1980)。一切事物的存在都在时间作用下发生变化,存在只有时间的意义,空间仅仅是时间的一种表象。结合笔者的研究作进一步说明:肯定的形式是肌理的空间原型,否定的形式是肌理的时间类型。城市作为是一个不断生长的有机体,能够“长时段”保持自身的特色,并不是通过简单的复制历史,而是通过类推现象。在类推的过程中,建筑肌理原型作为先验环境而存在,并规定着后来者,在原型中生长出来的“同构型类肌理”和“相似性类肌理”,将不可避免的带上原型的印记,从而在城市空间中展现出历史的风貌和整体的和谐。笔者是从“细胞”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研究城市空间的演化规律,认识这一规律,有助于将历史街区的保护与更新,控制在一个小规模的“微创术”中。——论文作者:何 依 邓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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