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领导批示越多 案就越多
法制晚报讯(记者 梅双)司法如果不能确保司法足够的和的话,是不可能把那些的人拉回的轨道的。制度的要从考核制度入手,重新认识的功能,减少领导的批示。
在日前举办的中国高峰论坛之“司法体制”论坛上,中国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提出了上述观点。
马怀德表示,司法除了和法院的、诉讼制度、扩大诉讼的受案范围、降低诉讼的门槛外,制度的也是一个相应的配套措施。
如今老百姓对司法的裁判往往很难信任,而认为才是可信赖的解决问题的途径。社会上流传着“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大不信小”这些说法。
很多案子即使法院作了终审判决,甚至是最高法院作了再审判决,当事人还是不服,仍然希望通过行政的方式来解决。
未来我国建设的一个方向,就是要靠法律程序来解决纠纷矛盾。目前,中央已经出台文件,要把涉诉涉法从制度中剥离出去,回归到框架内解决;同时机关不再受理越级,对于非正常要加以一系列措施。
马怀德认为,这个思说明了司法和制度要配套。如果司法没有足够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老百姓依然不相信法的话,那他只能走的。
须减少领导批示
制度要做到三方面彻底的。马怀德指出,首先要重新认识制度的功能,弱化机关和的功能。
他说,制度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建立的,本来是党和人民吸纳的通道,但现在却变成一个解决纠纷的手段。而且,过去是来信来访,现在都是走访甚至越级。
要认识到不是解决纠纷矛盾的手段,而是表达老百姓和愿望的渠道。这种愿望可以通过机关转交转办,但是只要涉及到法律问题,涉及到纠纷矛盾的,还是要回归到轨道。
制度的还要减少领导的批示。实际上是人将希望寄托在个别领导和领导的批示上,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具有封建色彩。
领导批的越多,的案件数量就会越多,这是一个客观事实。领导关注度越高,批的越多越具体,案件量就越大。减少这种批示,才能从根本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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