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经济时代,随着劳动力去商品化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新趋势,除传统雇佣劳动外,一些处于雇佣关系之外的低酬和无酬劳动也被纳入了资本积累的范畴。马克思关于劳动资料与经济时代关系的论述提出了“技术社会形态”概念。基于此,人类历史可以划分为渔猎经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4个依次递进的阶段。当前的数字经济无疑是信息经济时代的一种主体发展形式,其突破了传统经济时代中以实体劳动和物质生产为特征的生产方式,在劳动主体、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等方面都呈现出新特点和新趋势。
【关键词】数字经济;劳动形态;特点
1数字经济时代的四种劳动形态
1.1互联网专业劳动
此类数字劳动伴随着互联网的产生而出现,因网络与数字技术的普及与发展而迅速扩展到多个领域和行业。数字经济时代,随着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的加快,其涵盖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并催生多种新型职业。此类劳动既包括程序设计、软件开发、网站维护以及算法、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更新和升级等技术性强的工作,也涵盖了网站客服、网络安全监管、网络营销、在线教育等非技术性的管理与日常工作。
1.2网络众包平台中的数字劳动
“众包”一词由美国记者杰夫·豪(JeffHowe)于2006年首次提出,意指企业或组织通过网络将员工任务以自由自愿的形式外包给大众志愿者的行为。随着社会进入数字化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依靠数字技术、借助网络平台并通过众包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廉价的劳动力,由此出现了多种劳动形式[1]。一是从事网页点击、商品搜索等简单工作的网络众包平台的微劳动;二是以网约车和外卖平台中的众包模式等为代表的线上与线下交互融合的网约平台数字劳动;三是以国外的Upwork、国内的猪八戒网等为代表的网络众包服务平台中劳动者所从事的需要一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工作;四是以好大夫在线等为代表的网约服务平台中的数字劳动[2]。
1.3受众劳动
受众劳动是从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所得出的无酬数字劳动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英国著名的传播政治经济学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在借鉴斯迈兹的“受众商品”理论以及阿尔文·托夫勒(AlvinToffler)的“产消合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产消商品”的数字劳动概念[3]。福克斯指出互联网上的广大网民既是平台的使用者,同时也是广告受众。以Facebook为例,用户在Facebook上浏览相关网页等行为会产生大量的数据,用户使用社交软件的时间便是其劳动时间,用户在社交软件上所耗费的时间越多,其生产的数据也会越多。这些数据在未征得用户同意、未支付用户相应报酬的情况下被互联网企业私自收集并打包出售给相应的广告商。广告商在购得这些数据后,经过整理与分析,借助大数据和算法等技术,精准投放到指定的用户群体中去。这时的互联网用户便成了“产消合一”的数字劳动者,一方面作为生产者产出相应的数据内容,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消费数据商品。
1.4玩乐劳动
与受众劳动相比,玩乐劳动更凸显其对于劳动者自身娱乐需求的满足,主要指互联网在线用户进行的游戏玩耍、视频观看等一系列娱乐活动。玩乐劳动将自身的剥削性质隐蔽在玩耍的结构之中,并逐渐消解了用户工作与休闲时间的界限,使得工作和娱乐在某种意义上不可分割,人们的大部分时间都逐渐被纳入为资本积累服务的进程之中[4]。近年来,短视频、网络游戏等娱乐软件层出不穷而又形式多样,人们在其上消耗繁多时间的同时生产大量的内容和数据。互联网及数字媒介公司通过收集、分析和处理用户的浏览痕迹或搜索记录等数据,向用户提供精准的定制化内容和服务,并在其中穿插广告引导用户进行消费等,从而使得玩家在某种程度上沦为数字资本家无偿服务的免费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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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特点
2.1劳动者的多元化和广泛化
在数字经济时代,只要能够借助互联网进行移动设备的操作,即使是普通网民进行的上网浏览、在线购物、网络社交等行为,依然会成为资本积累中的一环,他们在付出相应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的过程中为数字媒体公司创造利润而无法得到报酬,处于资本的剥削之中,这些数量庞大、分布广泛的网民大大拓展了数字劳动的主体范围[5]。
2.2劳动工具的科技化与现代化
人类社会从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过渡到如今的数字经济时代,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数字技术、互联网、终端设备等逐渐成为当今数字劳动的生产工具。与农业和工业时代的劳动工具相比,它们升级为云(包括数据采集、云计算等在内的依靠“数据+算力+算法”构建的数字平台基础设施)、网(互联网、物联网等网络设施)、端(手机、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等新型基础设施[6]。其变革和创新离不开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更具科技化和现代化,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显著标志。
2.3劳动对象的数字化与抽象化
劳动对象从传统上来讲是指人类把自己的劳动加在其上的一切物质资料。然而,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对象相较于之前有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和质的突破。除了硬件设备制造的所需的原材料等依然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物质劳动对象外,文字、图片、视频甚至是人类的思想、情感、经验以及行为等都可以作为数字劳动的劳动对象,它们的背后其实是一串串虚拟的数据。
2.4劳动时空的灵活化与自由化
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职业竞争的加剧,严格的工作时间的规定被打破,周末、节假日加班成为大多数互联网企业的常态。与此同时,人们的工作空间也不再局限于工厂等固定场所。只要有相应的网络与移动设备,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在线办公、虚拟社交、网络购物等一系列生产数字媒体内容的劳动,工作的空间更加趋向于灵活与自由[7]。
2.5劳动产品的多样化和特殊化
数字产品是数字劳动者脑力和体力付出的结晶,是其劳动所创造出来的社会产品。一方面,数字劳动形式和主体的多样化导致其劳动产品的多样化。依据其用途和性质可以将数字产品划分为新闻、书刊、电影、音乐等表达一定内容的数字产品;数字门票、数字货币、电子信用卡等交换工具;在线教育、网络游戏等网络游戏等包含数字化交互行为的数字化过程与服务。另一方面,由于劳动对象的数字化与抽象化,数字劳动的产品不再必须借助实物载体的形式呈现,从而使得数字产品拥有了许多不同于传统物质产品的新特点。主要包括非消耗性、可便捷复制性、较快的传播速度等物理学特征以及高附加值、边际成本趋于零等经济学特征。
3结语
数字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催生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支付、共享经济……数字信息技术在全方位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同时,也正改变着以往传统的劳动形态与劳动模式结构。伴随着数字信息技术而生的数字劳动已成为各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创新驱动力,日益成为人们关注和热议的对象。数字劳动是数字经济发展背后最大的秘密,数字劳动体现了数字信息技术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有机结合,对数字劳动的研究,既是对马克思经典理论的当代解读,也是对数字时代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科学性的进一步验证。——论文作者:刘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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