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是由《经济师》发表的一篇经济论文,杂志于1986年创刊,现为月刊,在《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2011—2012)中,被评为“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该报告是国内外期刊评价中第一种分类分级排行榜和权威与核心期刊指南,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多指标评价体系。
[摘要]效率与公平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两大问题,正确认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可以为增进经济和谐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当把效率与公平看作目的时,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似乎是不可调和的;当把效率与公平当作增进经济和谐的手段时,效率与公平之间就具有了替代关系。经济和谐的效率标准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和谐的公平标准要求政府推行促进公平的分配政策。市场主要管效率、政府主要管公平应成为目前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效率;公平;经济和谐;和谐社会
效率与公平是贯穿人类社会始终的两大问题,正确认识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关系,可以为增进经济和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效率是生产力问题,公平是生产关系问题,二者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并通过大量中介相互作用,由此导致了效率与公平之间关系的更多复杂性。公平体现着人类对美好社会制度的追求,效率则体现着生产力向前发展的客观要求。人类历史就是一个发展生产力、实现经济和谐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二者相互依赖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但效率与公平又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矛盾,二者实现和谐统一一直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世界各国为此都进行了各自的探索,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市场经济建立以后,我国经济出现了高速增长,社会财富大量涌现,与此同时却出现了两极分化,社会公平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如何从经济和谐视角审视效率与公平,实现二者的和谐统一,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与效率相对应的公平
社会公平历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尽管社会与学界都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归纳起来共有这样几个层次的概念:其一,一般公平和机会均等,即公平指的是平等的规则和人人享有同等的机遇和权利,有人也因此把这样意义上的公平称为起点的公平或条件的公平;其二,分配过程或分配形式的公平,是指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每个人获得与自己投入相称的收益,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等量劳动得到等量工资,等量资本得到等量利润;其三,结果的公平,是指人们在最终的分配上的平等和平均。
公平的多层次含义以及人们对公平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在效率与公平关系上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看法。当把公平作前两种意义上的理解时,效率与公平是一致的,相互促进的;当把公平理解为结果的平等时,效率与公平基本上是矛盾和对立的。公平具有多层次含义,但与效率相对应的公平的含义是确定的,或者说必须把它理解为确定的。与效率相对应的公平只能是结果上的公平,因为只有这样理解,效率与公平才能成为一对值得人们讨论的问题,否则,就没有探讨二者之间关系的必要。但是,把公平理解为结果上的公平,并不是不重视前两种意义上的公平,而是把前两种意义上的公平当作已经存在的前提,机会均等和分配过程的公平是现代文明社会所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人们讨论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前提条件。在我国,由于一般公正和机会均等的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人们渴望实现这一目标,因此,人们更愿意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公平。按照这种理解,效率与公平不可能是相对称的概念,公平本身就包含了效率。把公平理解为结果上的公平,也不意味要搞平均主义,均等化与平均主义存在本质区别,分配上的均等化是为了消除两极分化,从而使社会福利增加,增进经济和谐。均等化并非最终日的,它服从于社会福利这一终极目的,而平均主义本身就是终极目标,即收入分配上绝对平均。
二、经济和谐的效率标准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是支持和谐社会的物质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经济的和谐发展是一个重要命题。在新中国,经济和谐的思想萌芽早就产生。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文章中,阐明了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并把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作为协调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陈云的可持续发展观与经济发展以效益为中心的综合平衡理论,不仅涉及到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与内部的和谐,而且涉及到了经济发展结构与总量的平衡,真正体现了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与可和谐性的统一。
根据系统工程学理论,社会是一个由许多组成部分构成的巨系统,各个组成部分关联互动、相互影响、错综复杂。必须看到,经济发展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具有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物质基础的重要作用;同时,作为和谐社会的子系统和重要组成部分,和谐经济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和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的诸多目标需要通过和谐经济建设来实现。一个经济和谐的社会一定是在现有的条件下,能够为社会成员带来最大福利的社会。社会成员所获福利的大小,首先取决于一个经济社会生产出的财富总量。在社会财富总量一定时,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则取决于分配的状况。因此,尽管可以从多个方面对经济和谐作出评判,但生产上的和谐和分配上的和谐才是经济和谐的基本要求。判断一个社会在经济上是否和谐也主要应该从这两个方面去评判。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状态是判断经济和谐的效率标准,社会收入的均等化是判断经济和谐的公平标准。
一个经济和谐的社会,首先是一个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社会,是一个充满效率的社会。要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就必须建立起一个有效的机制,通过这一机制,实现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经济是有效率的,并不意味着市场在配置资源时总是合理、有效的,而是说,当资源配置不合理时,市场上有一种力量不断地推动着资源的流动,以使资源的配置达到合理化状态。
从经济和谐的效率标准看,市场经济是经济和谐的制度保障。要建立经济和谐的社会就必须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这种意义上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和谐的要求和途径。市场经济的效率是通过“看不见的手”指导每个企业或个人通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实现整个社会的利益。因此,要建立起一个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构建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活动主体。对我国而言,塑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过程也就是深化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
三、经济和谐的公平标准要求政府推行促进公平的分配政策
一个经济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全体社会成员能够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的社会。而一个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够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收入分配公平的社会。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甚至存在两极分化的社会,社会成员是无法和谐相处的。在社会财富一定的情况下,社会成 员所获福利的大小,与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有关,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提高,意味着在现有社会财富下社会福利的增加。因此,公平的分配是提高全社会福利水平的重要途径。
经济和谐的公平标准要求人们在收入分配上实现公平。目前,在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经济不和谐的主要表现是行业收入差距、地区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和高收入与低收入群体差距四个方面,最终反映在高收入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差距矛盾。收入分配不公,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据统计,1988~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lO%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不同人群之间、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都发现了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目前,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超过了国际上0.4的警戒线,也高于所有发达国家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同时,由于部分群体存在隐性福利、特权收入、“寻租”收入和部分私营企业主的“黑心”收入,中国人的收入差距实际上比公布的更高。要改变收入分配中的这些不和谐表现,就要求更多地关注低收入群体,把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和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质量作为收入分配政策的重点。
经济和谐不仅要求收入分配上的公平,也要求财富占有上的公平,因为财富占有上的不公平是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根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生产力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生产的发展和财富的增加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但必须看到,在人民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的同时,不同社会成员在财富占有上和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呈现出了逐年扩大的趋势。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在困扰我们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同时,城镇又出现了贫困阶层,这成为影响人们和谐相处的最重要因素。
四、市场主要管效率,政府主要管公平
效率与公平从不同方面对经济和谐产生影响:效率从生产方面影响经济和谐,公平则从分配方面影响经济和谐。当效率一定时分配越均等,经济越和谐;当公平一定时,效率的提高,意味着经济和谐的增加。因此,一个最有效率而又完全公平的经济一定是最和谐的经济。但是,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看,并不存在最有效率和完全公平之间的组合。当一个社会在收入分配和财富占有上极不公平时,效率也一定是低下的,这时,促进公平有助于效率的提高。但当公平达到一定程度后效率与公平之间就由统一转化为矛盾和对立。效率的提高往往是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的,而公平程度的增加也必然以效率的部分丧失为条件。当一个社会存在极其严重的分配不公,从而促进公平有助于效率的提高时,促进公平就成为实现经济和谐的主要手段;当效率与公平存在矛盾时,如何实现经济和谐就要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做出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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