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况
黄河下游一期标准化堤防山东段长128km,集中在菏泽和济南两市,分为堤防帮宽、机淤固堤、险工改建、防护坝、堤顶道路、防浪林和管护基地建设工程7类72个项目,计划土方6426.02万m3,石方35.13万m3。工期为济南12个月,菏泽18个月。工程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如何控制好工程建设质量成为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重点。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参建各方制定多项质量检查、控制措施,省局也加大了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增加检查次数,加密检测点次,选派得力人员充实到质量监督队伍中,及时对工程建设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为确保标准化堤防建设质量奠定坚实地基础。
2质量监督方式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政府监督职能,省局质量监督中心站及时向菏泽、济南标准化堤防建设工地派驻质量监督项目站,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质量监督人员,按照国家、水利部、黄委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有关资料具体实施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以抽查为主,采取全面监督、重点抽查、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旁站监督的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督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地实施质量监督。省局质量监督中心站对项目站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监督和指导,为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条件,促进了质量监督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3质量监督工作的重点
3.1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项目多,时间紧,工程量大,开工时间比较接近,为不误工程所需,需要集中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为此,项目站人员进驻工地后,协助建设单位认真开展工作,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工程开工前及时向省局质量监督中心站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正式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监督。项目站人员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重要性和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地质量监督计划,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确定具体的监督组织形式、监督方式和监督方法,以便更好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3.2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检查
标准化堤防工程项目人员、设备进场时间比较集中,人员多、设备复杂。质量监督人员在工程开工前,有计划、有组织地对监理、施工和产品制造单位的资质、经营范围、人员、机械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对越级承包、违法转(分)包等不符合规定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3.3审核项目划分的合理性
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的检查与评定,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单元、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根据有关规定,工程项目划分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完成,报请质量监督机构批准。质量监督人员应参照质量评定规程、工程类型和施工方案,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划分的合理性予以确认。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项目划分,责成有关单位进行修改。工程项目划分是工程建设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依据,不得随意更改,参建各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工程项目划分进行施工和质量检查工作。
3.4对参建各方质量体系实施监督检查
参建各方质量体系的运行与工程建设质量密切相关,质量监督机构应认真监督检查参建各方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参建各方质量体系的良好运行。
3.4.1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
建设单位行使建设管理职能,是黄河防洪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组织机构,对工程建设质量负全责。建设单位需建立质量检查体系,发挥质量管理的主导作用,明确专职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制定质量检查制度和检查办法,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质量监督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时监督质量检查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确保质量检查体系的良好运行。
3.4.2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
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质量控制体系的实施。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是随时的、连续的,质量监督机构通过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人员、设备、组织机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资料整理、质量评定等工作的检查,监督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转。
3.4.3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施工质量“三检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从思想、组织、方案、措施、方法等方面实施全员的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加大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施工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施工单位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立、项目划分、资料整理等方面做好工作,质量监督人员重点进行监督,促进质量保证体系的良好运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5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检查
3.5.1把握检查重点
标准化堤防建设中,应以堤防帮宽、险工改建、防护坝、堤顶道路作为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这些工程中的隐蔽部位、关键工序和主要工程材料进行重点监督检查。积极参加监理、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联合检查,参与主管部门的质量飞检和质量检测。日常工作中,进行巡回监督,重点部位旁站监督,勤跑、勤看,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将工作重点放在施工高峰期、夜间施工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时期。采取得力措施,与参建各方质量管理人员相互配合,从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控制工程建设质量,减少或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3.5.2搞好工程质量检测
标准化堤防工程项目多、进度快,工程质量检测成为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质量监督人员对水准仪、核子密度仪等常规仪器使用前的校正、率定工作进行监督,施工期间定期进行检查。省局质量监督中心站加大了飞检力度,及时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出据检测报告,及时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限期进行处理。为了提高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黄委4月份举办了一期质量检测人员培训班,对参加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质量检测人员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培训,对保证检测质量起到较好的效果。
3.5.3对工程资料进行检查
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时间紧,内业资料整理工作量大,如不及时整理,往往出现资料不完整、资料落后于进度的现象。质量监督人员应加大对施工单位原始资料、报验资料的抽查力度,确保内业资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建设进度保持一致。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的检查,促使施工单位认真落实“三检制”。质量监督人员积极参加工程质量抽查和验收,对抽查资料进行整理,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督检查资料,为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提供依据。
3.6搞好工程质量评定
质量监督人员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检相结合的办法,对施工资料认真检查,积极参与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参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的最终检测,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客观、公正地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编写工程质量评定报告,确保质量等级评定能够准确反映工程建设的内在质量,供竣工验收时参考。
4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4.1机构不健全
质量监督机构不独立,多为兼职人员,项目站人员从基层抽调组成,站内人员一般为2-3人,很难适应黄河防洪工程战线长、分布广的特点,尤其是施工比较集中的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人员更是力不从心。
4.2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从事质量监督工作的人员多是从基层抽调而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专业培训,难以承担重要的、繁重的质量监督任务,质量监督人员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3缺少检测工具
质量监督项目站缺少检测工具,部分借用施工单位的检测设备,或与施工单位一同检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质量监督效果。
5建议
5.1健全质量监督机构
根据黄河防洪工程建设情况,将质量监督机构相对独立起来,配备一批素质较高的专职人员,吸收部分施工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派往施工现场,担当质量监督重任。
5.2加强人员学习和培训,提高监督水平
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过程中,加强对有关法规、规范的学习,不断汲取新知识,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采取定期培训、召开质量监督会议等形式,给质量监督人员提供相互交流的机会,取长补短,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质量监督人员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考核,搞好岗前培训,持证上岗,提高监督水平,满足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的需要。
5.3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加大监督力度
建议上级有关部门给质量监督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使质量监督人员可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避免检测设备误差,取得独立的质量检测成果,据此进行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5.4树立质量监督人员的良好形象
质量监督人员应充分认识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摆正自己的位置,踏实工作。协调好与参建各方的关系,促使参建各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用数据说话,以理服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公证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树立质量监督人员的良好形象,促进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提高标准化堤防工程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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