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地位以及农产品流通现状的梳理,基于社会认知理论,以大米批发市场为切入视角,以乌鲁木齐市为研究区域,以北园春和凌庆120位大米批发商为主体,对批发商主体的个体特征以及其与市场的关联度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批发市场在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以自营的单一模式为主,缺乏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差、不具备标准化;本地品牌意识浅薄,外地商品更占优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基于此,提出了完善乌鲁木齐农产品流通的相关建议:不断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市场组织化程度;转变经营主体的经营,创新经营模式;完善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统一化标准;以多种形式加大对本地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构建多元化的创业资金来源。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大米批发市场;困境;乌鲁木齐
0引言
农产品流通是指农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中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及相关信息等组成的运行过程,包括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1]。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形成了以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经销商为主要流通主体,以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载体的格局[2]。由此可见,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始终贯穿于农产品流通的过程中,具有中心环节和主要地位的重要作用,是实现“三农”发展的重要途经,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及快速发展,同时也能够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对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3],也为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有效保障[4]。
近年来,中国已初步形成了市场的统筹与互补发展,即产地市场、销地市场和集散市场统筹发展,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互补互进,以大中城市为核心,遍布城乡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流通格局。全国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的农产品高达70%以上,并且这一比重在继续升高;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沈阳等大城市经由批发市场提供的农产品在80%以上[5];不同层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城乡农产品流通、交易和确保城乡市场供应中发挥着其他任何方式都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6]。即便如此,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产品流通衔接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苏旷基于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调查分析指出南宁市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不足、对商户的培训较少等问题[7],建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内部管理制度,转变商户经营管理理念,开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经营方式等[7-8];徐志闵[9]、汤勇[10]也有类似的观点,并提出线上和线下融合发展模式[9]以及建议大力推广超市、连锁店配送中心等新型营销方式[10]。周丹丹等就农村田头市场现状分析认为田头市场存在基础设施水平低、经营管理能力差、品牌意识弱、创新投入机制少的问题,建议创新投入机制、提升信息服务水平[11]。杨博认为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越来越难从银行取得贷款,金融市场的融资能力并没有发挥作用,严重影响了我国金融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服务水平,制约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的发展[12]。
北园春市场作为乌鲁木齐最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和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同时也是乌鲁木齐的重点“菜篮子中心”。因此,本研究以乌鲁木齐市为研究区域,以北园春和凌庆120位大米批发商为主体,进行问卷调研,以115份有效问卷作为数据支撑进行分析。
1问卷调查与基本特征
1.1调查区域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以访谈和抽样形式对新疆北园春市场和凌庆批发市场批发商进行的综合调查,调查大米批发商数量分别为65位、55位。通过剔除无效问卷,最终得到有效样本115份,其中北园春市场63份、凌庆市场52份,分别占54.78%、45.22%(表1),问卷有效率为95.8%。
1.2基本特征
本次调查受访对象中,男性占58.26%,女性占41.74%,其中30~40岁的仅有32人,占总数的27.83%,50岁以上的为15人,占总数的13.04%,40~50岁的为68人,占总数的59.13%,主要为男性,其年龄普遍处于40~50岁,以成年人为主;受教育程度为小学的有57人,占总数的49.57%,受教育程度为高中以上的仅有9人,占总数的7.83%(表2)。基于以上数据可知,批发市场缺乏统一的组织约束力,经营主体大多是受教育程度为小学的中年人,说明经营主体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另外,经营主体的年龄主要分布在40~50岁之间且以男性或者家庭经营为主,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产品批发市场未能吸引年轻群体的加入,没有新鲜活力的涌入将会导致批发市场缺乏活力,缺乏改变的动力。另外,调研发现,经营主体的祖籍和现居住地不一致,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加之受传统小农经济以及经营主体各自为商的影响,农民经营者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性。且其可支配资金较少导致店铺的经营规模较小,以及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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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发商及批发市场特征
2.1以自营的单一模式为主,缺乏创新
从大米经营者从业时间来看,经营者从业时长在5年以上的有86人,以40~50岁以及50岁以上的中年人为主体,占总数的74.78%;从业时长为5~10年的有41人,占总数的35.65%;从业时长达到10年以上的人数为45人,占总数的39.13%(表3)。说明乌鲁木齐的大米批发商经营模式相对稳定,在过去10年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这也说明经营者的管理尚未专业化,经营模式仍以自营的单一模式为主,缺乏创新。
2.2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差、不具备标准化
以批发为纽带,连接流通领域,又贯穿生产和消费,可见批发市场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对乌鲁木齐市北园春和凌庆大米批发市场的调研,大米经营者的店铺面积为20~100m2不等,其中店铺面积为30m2或者40m2的只有71户,占总数的61.74%。可见,大多数大米批发商的店铺面积较小,只有不到10%的店铺面积为100m2(表4)。这表明:一方面,乌市批发商规模经营尚未发展完善且无法形成统一标准;另一方面,店铺大小受经营者可使用资金的影响。因此,店铺形成统一的、标准化的规模的难度相对较大。
2.3本地品牌意识浅薄,外地商品更占优势
根据调研,关于大米品牌销量好坏的认知情况,有167人认为大米品牌中销量最好的是东北大米,主要为稻花香、皇帝贡、帝王贡等,占总数的73.89%;有49人认为销量较好的新疆大米品牌主要以伊香、玉玲珑等品牌为主,占总数的21.68%(表5)。此外,乌鲁木齐的大米来源渠道主要集中在东北,东北大米占新疆大米市场品牌份额的82.61%,其中新疆本地大米占新疆大米市场品牌份额的51.38%。可以看出,以品质好、商品率高、价位较合理著称的东北大米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并且在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对比发现新疆本地大米的购买率相对较低,其主要原因是消费者对新疆本土的大米品牌认可度较低,其品牌并没有形成家喻户晓的局面,因而外地的商品在当地市场中更具优势。
2.4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关于大米批发商的资金来源,76.52%的批发商的资金来自于家庭资金,17.39%的批发商来自于银行贷款,其余6.09%的批发商的资金来自于合伙人合资(表6)。可见大米批发商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形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90%以上的大米批发商主体为个体户,而具有分散性、微小性以及脆弱性的个体户在银行筹资中相对弱势,筹资时个体户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担保条件的制约。
3促进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的对策建议
3.1不断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市场组织化程度
大米批发市场中经营主体的年龄以及受教育水平反映出经营主体的整体素质不高,加之受传统小农经济以及经营主体各自为商的影响,农民经营者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自发性,导致市场混乱以及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因此,促进批发市场的农产品流通,必须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市场组织化程度。首先,制定市场经营准则和条例,必要的时候以立法的形式出台法律政策,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促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13];其次,定期开展培训会或者宣讲会,对经营者进行培训,加强经营主体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思想观念的改进。通过不断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市场组织化程度,使消费者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获得更好的体验,促进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的进一步发展。
3.2转变经营主体的经营方式,创新经营模式
基于对乌鲁木齐大米批发市场的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大米经营商是通过自营的方式对大米进行销售,即通过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进行,销售方式单一、直接。现如今,网络发展迅速,为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提供了便利和技术支撑,单一、直接的以物易物的交易方式已不能顺应市场的发展。因此,应转变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理念,改变经营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可通过商超对接以及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扩大商品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同时,经营方式的转变可为消费者选择不同的销售平台提供方便,使交易主体双方的交易更便捷。
3.3完善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统一化标准
基于对乌鲁木齐市大米市场的调查发现,批发市场的交易环境差,设施设备不健全,除了基本的硬化路面外,在垃圾处理方面的投入较少,且批发商经营的店面规模参差不齐。建议完善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整改批发市场外部环境、规划店铺规模、建立垃圾处理中心以及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等,提高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便捷性和舒适性。
3.4以多种形式加大对本地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力度
基于农产品形成品牌较少的现状[14],首先,在网络发展快速的新时代,新媒体、自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可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等第三方平台分享农产品品牌,扩大消费者对自己经营的农产品品牌的认知;其次,以开展农产品展会的形式,邀请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助力农产品品牌的宣传与推广。可以以农业展会为载体,为消费群体提供机会参与产品体验,通过近距离的思维接触、免费品尝以及体验各类服务保障等措施达到提高消费者体验效果的目的,塑造产品的口碑,并通过病毒式营销,扩大本地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以满足不同消费者对于农产品选择的多样性以及对于产品需求的差异性[15]。
3.5构建多元化的创业资金来源
大米批发商的资金来源以家庭资金为主,经营者在银行筹资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构建多元化的创业资金来源有助于促进其经营能力的提高,从而推动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的发展。因此,可借助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支持方向进行优化,加强对大米批发市场的资金支持,以推动大米批发市场的发展;政府出台政策降低经营主体的银行融资难度,使更多的中小经营者能够在银行融资中筹措到所需资金。同时,经营主体也要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拓展资金来源。——论文作者:崔云乐,刘维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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