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零售药店在当前医药行业快速发展趋势中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在零售药店的经营模式与经营理念中也正实现着改革与优化。目前,多数零售药店已经从基础药物出售与调剂的主要经营方向转向了药学服务,其以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专业性与服务能力,为顾客提供更加精准到位的药学服务。但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准确性与科学性上来看,依旧是存在不足的,这还需要从监管的角度分析与解决问题,提高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开展质量与效果。
【关键词】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监管
零售药店在药品出售上,是否根据患者处方出售药物,是否为患者提供较科学的药学服务,这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针对于零售药店经营模式与经营内容的监督与管理能够反映零售药店在经营中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对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服务质量形成监督与管理,提高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准确到位的药学服务,从而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与零售药店整体服务性能[1]。
监督角度下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不足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工作需要药店、药学技术人员形成有效配合,零售药店自身应提高对于药学服务的服务工作流程完整性,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从而对药学服务形成较好的管理,不断提升药学服务质量[2]。药学技术人员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药学技术水平与能力,为顾客提供精准到位的药学服务,满足顾客的一般需求,给予顾客更多的有效的建议。所以在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工作的开展中,应形成良好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当前针对于零售药店的监管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角度中来看,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零售药店对药学服务的内部管理不到位
零售药店在经营理念与经营模式中由传统的销售转变为了当前的服务,在药学服务的推广上形成了一定的重视,但从管理角度上来看,当前在零售药店中,并没能够形成较为完善的、针对于药学服务的管理措施与管理制度。这与当前我国在药学服务的相关法律缺失有一定关系,药品监管部门对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监管工作也较难开展,缺失直接依据,并且难以有效控制零售药店的药物出售行为,所以可能造成药学服务流于形式,存在借助药学服务向消费者提供昂贵药品的情况。从零售药店自身来看,由于药店未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形成针对性的药学服务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所以对药学服务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力度不佳,造成药学服务未发挥实际服务效果,也降低了药学服务的价值。
药学技术人员在药学服务专业性上不强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工作的监管中,对于药学技术人员在药学服务专业性的监管难以起到实际效果[3]。而当前零售药店中,药学技术人员空挂、不在岗现象普遍,在药学服务专业能力与水平上较低等问题普遍存在,所以这导致了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工作开展目的与实际情况不符,可能由于药学技术人员专业意识不高、专业水平不高,造成药学服务的质量较差,不仅对零售药店的品牌效应形成影响,也可能影响消费者的健康水平。所以在监管角度上,还应该以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的专业性中加以监督管理,提高药学服务工作整体质量。
零售药店药学服务的优化改善措施
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包括内部监管水平不高与外部监督力度不足,而零售药店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趋势中,又需要形成转型与改革,药学服务作为零售药店经营发展的新方向,需要得到重视,并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质量。因此,针对于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内外部监管中反映出的多种不足,还需要形成优化改善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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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内部加强监管
零售药店发展药学服务,其需要从内部监督与管理形成对药学服务工作流程、操作措施与药学技术人员的监管。一方面,零售药店需要结合药店的实际情况,制定药学服务工作流程与管理制度,包括药学技术人员向消费者提供药学服务的各个基本环节,形成对药学服务工作流程的制定与规范,并通过内部监督管理的方式,完善管理制度内容,由零售药店内部管理人员形成对于药学技术人员提供药学服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从而提高药学技术人员自身的工作意识与工作积极性,保持良好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零售药店需要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与专业意识,在药学服务工作执行上,药学技术人员自身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影响消费者的主观判断,为了能够给消费者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还需要药学技术人员自身能力与意识的提升,零售药店应定期展开培训与考核工作,不断提升药学技术人员的药学服务能力。
监督部门加强对药学服务的日常监管
外部监督与管理工作能够形成对药学服务工作质量的提升,药品监督部门除对零售药店的药物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还需要针对药学服务展开日常监管。根据零售药店现存的问题如行政许可擅自变更、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张贴虚假药物广告等情况,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管与整治力度[4]。同时,对于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从业证书、技能水平等的监管也需要加强力度,形成良好的外部监管手段,从而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水平。另外,在零售药店外部监管中,需要对提零售药店进行相应药学服务软硬件设施设备的监管,例如是否具有规范的药学服务区,是否具有免费用药咨询窗口,是否保证消费者与患者咨询隐私性,是否对消费者提供用药指导等。通过软硬件设施设备的监管,能够提高零售药店在药学服务工作开展中的专业性,进而提高药学服务质量。
结语:
零售药店在药学服务工作中还存在一定不足,从监管角度中来看,主要体现在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外部监管力度不足。为提高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还需要零售药店自身提高内部监管力度,健全管理制度与药学服务工作流程,完善药学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同时还需要外部监督部门提高监管全面性,以对零售药店日常经营行为、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服务软硬件设施的监督与管理,全面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质量,保障药学服务工作开展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论文作者:马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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