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其越来越明确认识到刑事政策与刑事法律科学二者间存在极为密切的联系,接下来小编简单介绍一篇优秀的刑事法论文。
摘要:当前,在我国的刑法理论研究中,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的相互关系一直为备受学界关注的主题。探讨和分析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产生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价值。本文主要就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产生的影响以及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探讨和分析,同时明确二者之间的影响、作用均是相互的,且密不可分的。
关键词:刑事政策;刑法学;刑法理论
刑事政策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立法机关以实际国情、犯罪状况作为根据制定或者运用的惩罚犯罪、预防犯罪、矫治犯罪人的相关刑事对策[1]。在内容特征上,刑事政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要内容为如何对惩治犯罪进行有效控制、预防;如何对待犯罪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基本内容为关注犯罪被害人。制定和推行相关刑事政策的根本目的体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正义得以实现,代表国家权力的公共机构为其决策主体。刑法理论指的是古典学派(旧派)的刑法理论和近代学派(新派)刑法理论两个部分,其具体体现在:古典学派最早对罪刑法定以及相适应原则进行系统的阐述,提出刑事责任的根据为意志自由,在本质上,刑事责任为一种道义责任,在刑罚论上,早期古典学派主张目的刑论,但是大部分学者又主张报应刑论;近代学派在犯罪原因方面实施了开创性研究,提出刑事责任根据是行为人的反社会人格。二者以后,又有部分新的刑法理论被提出,主要为新社会防卫论、目的行为论、人格责任论、死刑废除论。刑事政策作为对司法实践进行有效指导的一种重要宏观策略。在指导过程中,要做到与其他相关政策保持一致性、协调性,就必须全面、深入剖析,并掌握分析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之间存在的相互影响及作用。
一、刑事政策思想及立场影响刑法理论走向
但是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间存在的关系的认识相对较欠缺,相关透彻、深入的研究也还相对较少。刑法理论与刑事政策是密不可分,两者所涉及的内容均为犯罪以及刑事处罚。在刑法理论中的犯罪论与刑罚论、罪化与非犯罪化等问题实质上也同样为刑事政策中的问题。AndrewRutherford教授指出,在刑事政策中,其一个重要核心要素即体现为确定刑法边界[3]。由此可见,刑法以及刑法理论的基本走向均深受刑事政策思想及立场的影响。Feuerbach等人均不断加强对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间存在的相互关系进行深入研究,Feuerbach的思想主要体现为立法者所规定罪行中,包含有相应的特定要素,而这些因素成为对某种行为定罪的一个重要也是唯一的标准[4]。可见,从刑法学说史考察中可明确我国刑法理论走向深受刑事政策思想及立场的影响,刑事政策思想及立场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刑法理论的具体走向。当代大陆法系国家不论是信奉“主观主义”、“客观主义”还是“行为无价值论”、“结果无价值论”,这些均直接取决于其刑事政策思想以及立场。
二、刑事政策内容对刑法条文解释的影响
第一,通过对刑法条文实施类推解释的方式来使违法行为转换为犯罪行为。类推解释指的是拥有解释权力的司法、解释主体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合理将自身罪行构成要件门槛降低,使违法行为实现向犯罪行为转变,进而促进惩处等相关目的得以实现[2]。站在社会角度上,该种情况必将引起诸多不满,但是站在危害行为角度,该种情况通常均是与犯罪行为同时出现的。因此,在实践过程中,通常会将其直接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中,这与环境所存在的政策因素也存在极为密切的相关性。目前,我国刑法、主流刑法理论中均已经提出明确规定,在处理共同犯罪案件过程中,一个主观要件需二者相互为共同故意。最高人员法院的解释实质上是对刑法总则规定进行了突破,使其得到进一步的扩展,扩展到过失共同犯罪。由此可见该解释并未背离刑法总则,也未与刑法理论产生冲突,其实质上是在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基础之上,对过失犯罪进行严厉遏制的重要手段与举措。第二,通过对刑法条文实施转义解释的方式来使轻罪转化为重罪。该类解释具体体现为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两者的基础之上,对产生危害行为的定性保持不变,在社会发展、进步过程中,使得政策行为、公共情感二者转变对某类犯罪行为的态度的一种行为。以具体政策作为主要依据,司法解释对这种行为进行多种不同解释,且因定性产生变化把原为刑法中轻罪转为重罪的一种方式。例如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关于醉酒驾车意见的通知,对司机酒驾造成重大伤亡的行为进行明确定性,该种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过去,酒驾导致的重大伤亡被归属于交通肇事罪范畴,根据交通肇事罪的具体情节对肇事者量刑。风险概念提出后,我国刑法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转变成为抑制、堵截社会风险的重要方法和举措。
三、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的相互作用
刑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刑法的制定、适用、刑法解释等均表现出决定性的意义。刑法学的基本内容主要为刑法立法、适用、刑法解释研究,由此可知,刑事政策必然会对刑法理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刑法学研究中,刑法学逐渐向刑事政策靠拢便是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政策对刑法理论表现出决定性作用,但这并不能说明刑法理论对刑事政策无任何反制作用。实质上,刑法理论也会对刑事政策产生严重影响,二者的作用是相互的。刑事政策思想实质上是在刑法学说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在刑法理论中所包含的社会防卫理论、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罪刑法定主义、死刑存废学说、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等,就这些理论或学说本身而言,其为刑法理论,实质上又是刑事政策思想。而在当代刑事政策的制定以及政策的推行过程中,刑法理论中的相关理论、学说均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刑事政策的制定、推行均产生巨大影响。由此可见,刑法、刑法理论均会对刑事政策表现出重要制约作用。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间表现为相互作用。为了能够处理好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间存在的相互作用与关系,应积极构建合理、科学的政策与刑法评价机制。目前,在理论界、实务界通过怎样的方式构建起一个具有科学性、有效性的刑事政策监督机制还需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在制度逻辑规范基础之上,凭借刑事政策合理实践才可促进其能够逐渐形成具有良好稳定性的过程中,进而使得刑事政策、刑法理论之间的相互作用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
四、结语
刑事政策的制定和推行均会对刑法解释、刑法理论的走向以及选择等产生巨大影响。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刑事政策在影响刑法理论的过程中也同样受到刑法理论的制约和反作用。因此,加强对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二者间存在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进行全面、深入地探讨和分析,并积极构建合理、科学的刑事政策与刑法评价机制,促进我国刑事政策与刑法理论、刑法解释间的关系得到更好处理。这对我国刑事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的提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并使得制定以及推行的相关刑事政策能够更加符合我国司法实践及实际国情。
[参考文献]
[1]陈兴良.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关系:从李斯特鸿沟到罗克辛贯通中国语境下的展开[J].中外法学,2013,15(05):398-399.
[2]胡学相.人格刑法理论对我国刑事政策的借鉴[J].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14,02(05):105-106.
[3]劳东燕.刑事政策与刑法体系关系之考察[J].比较法研究,2012,18(02):580-581.
阅读期刊:《中国刑事法杂志》
中国刑事发杂志,国际标准刊号:ISSN1007-9017;国内统一刊号:CN11-3891/D;邮发代号:82-815:主管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周期:月刊。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lunwencheng.com/lunwen/zfa/13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