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主革命时期农民问题是革命的基本问题,决定着政治权威的最终归属。政治权威建立在“现实的人”理性选择基础之上。民主革命时期,面临生存危机的农民,吃饱饭是他们的第一需求,是其理性选择政治权威的依据。土地是农民生存根本,事关农民吃饭问题,相比于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为农民谋幸福,践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土地政策更加符合中国实际,执行也更坚决,最终获得了农民的支持,树立了政治权威,1949年成为了中国的执政党。
关键词:民主革命时期;政治权威;土地问题;农民;谋幸福
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民主革命时期,农民占全国人口80%以上,他们的选择决定着政治权威的最终归属,即决定着哪个政党能够成为全国的执政党。相比于其它阶级,农民阶级的选择依据则更加注重眼前效应即解决吃饭问题。1840年以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农民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剥削,面临生存危机,吃上饭成为他们第一需求,在人生存本性的驱使下,农民具有强烈的革命性。土地关乎农民吃饭问题,是农民生存根本,相比于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为农民谋幸福,践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土地政策更加符合中国实际,执行也更加坚决,最终获得了农民的支持,成为了全国执政党。
一、理论依据:政治权威建立在“现实的人”理性选择基础之上
政治权威从词源上便可得知,由“政治”与“权威”两部分构成,顾名思义政治权威是与政治有关的权威。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具有公共性的社会关系。[1]中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权威”进行了释义,虽然内容庞杂,莫衷一是,但是他们对“权威”所注的标签,以下两点却是共识:一是权威是使得客体自愿服从的能力,二是权威建立在客体理性选择基础之上。权威与权力关系密切,两者皆能使得客体服从,但服从的基础却并不相同,权威是基于客体理性认同而甘愿听从,权力则是利用强制性外在力量迫使听从。[2]可以说,权威是具有合法性的权力,是基于客体对主体理性认同而自愿服从。结合“政治”与“权威”概念,“政治权威”可界定为,在特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公共关系中,主体能够使得客体自愿服从的能力,政治权威建立在客体理性选择基础之上,是具有合法性的政治权力。
社会有序发展需要政治权威。恩格斯在其不朽文献《论权威》中,用历史唯物主义史观科学阐明了人类社会为何需要权威,它对社会的影响力到底有哪些。他指明,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关系也会随之发生改变,机器大生产的出现就改变了人与人的关系。机器大生产带来的直接结果是形成了社会分工,推动了生产社会化。相对于传统家庭手工业,机器大生产要求各环节分工协作才能生产出满足社会需求的产品,在资本的驱使下,工厂以点带面,将整个社会纳入到分工体系中,以致人要想生存,就离不开大规模的社会生产过程,“人与人之间联合行动,互相依赖的工作过程的复杂化,正在取代各个人的独立活动。”[3]“个人独立行动”逐渐被“人与人之间联合行动”所代替,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特征,也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恩格斯以此为论述权威必要性的前提,强调“人与人之间联合行动”即社会组织需要权威,社会有序发展需要政治权威。恩格斯以纺纱厂、铁路和大海上航行的船来说明。纺纱蒸汽机的生产过程需要六道工序持续作业,才能纺出纱,这就要求每道工序,都要保证有工人操作。那么工人的分工、作业时间谁来统一安排?这就成了能否顺利成功纺出纱的关键,且安排一旦确定以后,大家都必须遵守,这些安排就需要依靠权威。恩格斯接着说最能说明权威的重要性的就是大海上遇到大风大浪航行的船了,这时就必须坚决服从掌舵者的意志,可见权威和政治权威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组织需要权威,社会有序发展同样需要权威即政治权威。
政治权威建立在“现实的人”理性选择基础之上。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是由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构成,被统治阶级因信服而“臣服”于统治阶级,这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为何被统治阶级自愿服从?这反映了政治权威的正当性。政治权威与政治权力不同,政治权力强调以强制力作为后盾迫使客体服从,而政治权威则强调政治权力以非强制手段使客体服从,两者显然不同,但关系密切,从内涵中可以看出,政治权威是合法性的政治权力。对于政治权威的来源,即政治权力合法性的来源研究,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涉及较早,影响也最大。他认为合法性主要源自三种类型,即传统型、法理型、克里斯玛型(魅力型)。[4]传统型主要指因为敬畏历来传统而遵从;法理型主要指因相信制度规章等而遵从;克里斯玛型(魅力型)主要指因信服领袖个人魅力而遵从。其实,以上无论哪种合法性来源其根本皆是“现实的人”理性选择。“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具体的人的需求,考察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马克思主义强调,必须从“现实的人”出发考察政治现象和政治生活。区别于以往思辨哲学从“抽象的人”入手考察历史发展过程,马克思则更加关注“现实的人”的解放,即关注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如何摆脱压迫和奴役实现解放,走向幸福。马克思强调“人类历史的前提是有生命个人存在”[5],质言之,人类因为要生存,所以才要改造客观世界,才会有人类历史。在马克思这里,现实的人是有需求的人,而生存需求则是第一需求,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内生动力,这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强调生理需求是人的第一需求论点相一致。此外,“现实的人”是置身于历史发展中的人,对人的需求考察应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政治权威强调在政治领域,主体能够使得客体因信服而顺从,而“现实的人”则是政治权威的根本来源,因此,考察政治权威的来源必须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考察人的理性需求。具体到政治生活中,就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政治权威是人民群众基于现实需求而做出的理性选择。
二、民主革命时期农民理性选择政治权威的依据:农民需求
按照政治权威建立在“现实的人”理性选择基础之上理论,对民主革命时期农民选择的具体考量要回归鲜活的历史本身。晚清时期农民生活水平低下,甚至基本生存需求都得不到满足。美国传教士、外交官何天爵1869年—1885年在中国生活16年,根据他本人在晚清中国的所见所闻,对晚清人民的生活状况做了详尽描述,据他记录,晚清时期农民生活困苦不堪,很多人连白菜萝卜都吃不上,农民因吃不饱饭而烦恼。通过查阅各地地方志及相关学者研究,何天爵的描写大体是真实的。如:何一民先生对晚清四川农民生活的状况考察中发现,“四川人均粮食距维持起码的生存条件还相差甚远”[6],四川大部分农民处于吃不饱饭的生活状态。广西农民“穷得吃不上饭”[7],山西农民便都是“极穷之民”,其它地方农民生活状况也大概如此。
农民生活困苦不堪的原因:一是土地兼并,农民无立锥之地。中国是个农业文明古国,土地是主要生产资料,是财富的象征。封建社会下,土地是大众心心念的至宝,但土地却有限,土地的大众需求与土地有限之间的人地矛盾构成了封建社会王朝更迭的内在动因,历朝历代统治者虽都试图克服,遏制土地兼并,但都因难以触及根本作用微乎其微,每个王朝末期土地兼并都是社会显著特征,大部分农民无生存根本而不得已揭竿而起,晚清亦然,且鸦片战争以后殖民入侵加剧了人地矛盾,列强对中国的土地掠夺减少了土地存量。自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之后,多个不平等条约都涉及割让土地,土地遭受殖民者侵占,同时,这期间外国传教士大举入华,兴建教会侵夺民田。据福建、浙江、河南、河北、江苏、江西、山西、山东、陕西、东北、广西和广东等省材料显示,全国土地约80%集中在10%左右少数人手中,60%-90%大多数人则没有土地。[8]二是税收沉重,农民遭受超经济盘剥。1840年当时的世界已然是资本主义的世界,机器大生产为他们打造了坚船利炮,面对挑战,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尽管使出浑身解数也难以招架,哪怕自身求变。当时,西方殖民国家已经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所创造出来生产力已远远超于封建制度下民众的期望,此时资产阶级威风凛凛,能够摧毁一切封建国家的“万里长城”。鸦片战争爆发后,首先受影响最大的是农民。自鸦片战争开始,清王朝屡战屡败,导致战争赔款不断累积,清政府面对赔款压力不得不举借外债,这些外债本息和赔款最终通过各种名目的税收积压的农民身上,农民的负担更为加重。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随即在中国大地上爆发了农民阶级领导的太平天国运动,但因为农民阶级不是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代表,无法从根本上提出完整的、正确的政治纲领和社会改革方案,未能承担起历史任务。之后,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中国大地上掀起了一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曾几何时,给了当时中国人的希望,但是他们只打跑了一个皇帝,却没能够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命运,改变中国人民水深火热的生存状态,未能将挣扎在生死边缘的农民解救出来,吃了上顿没下顿仍是他们的生活常态。“辛亥革命后,在北洋军阀和蒋介石反动政府统治下,农民的田赋负担不减反增。苛重的赋税迫使农民大批逃亡,流离失所”,[9]吃饭问题仍是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
另外,由于农民自身的局限性,他们不会过多关注未来世界如何、国家如何,他们主要聚焦的点是眼前吃饭问题,此时,吃饱饭是他们的第一需求,是其理性选择政治权威的依据。不同的阶级因阶级立场、思想意识等不同,对客观事物的感知差异显著。工商业人士、大知识分子等社会精英分子选择政治权威的依据与农民不同,因为他们社会地位较高,生活也更加富裕,不愁吃不愁穿的生活境遇,使得他们的关注点已经脱离了自身基本的生存需求,他们的需求则体现在更高层面。在维新派学习日本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改良运动失败以后,中国的历史进入了民主革命时期。民主革命时期,政党是最活跃的社会力量,冲在阶级斗争的最前线。当时知识分子选择政治权威的依据主要是哪个政治力量(政党)能够担当起国家复兴的重任,大知识分子冯友兰先生讲“无论什么党派当权,只要它能把中国治好,我都拥护”,[10]这代表了当时社会精英的心声。因此,民主革命时期,农民苦不堪言的生存境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常态,使得实践中哪个政党能让他们吃饱饭,那么这个政党就是在为他们谋幸福,这是民主革命时期农民理性选择政治权威的主要依据,也即政党获得农民拥护的主要依据。
三、需求转化为农民选择的动力:土地问题
民主革命时期,吃上饭、吃饱饭是农民的主要需求,土地是农民主要生产资料,土地问题事关农民吃饭问题,谁能解决土地问题,谁就会获得农民的支持。自1840年以来,近百年的历史激荡与沉淀,最终摆在人民和历史面前可供选择的选项主要为两项,即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相比于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始终为农民谋幸福,解决土地问题的土地政策更加符合中国实际,政策执行也更加坚决,最终获得了农民的支持。
农民与土地问题对于中国革命的重要性,孙中山先生曾深刻指出“农民是中国人口中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11]并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但他认为耕者有其田“并不是立即就实行的,而是将来实现了土地国有、全国农民都联络起来之后才能实行”[12],“亦必先将土地收回公有,而后始可谋社会永远之幸福也。”[13]归结起来,孙中山先生主要思路是先通过土地国有化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然后将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实现耕者有其田。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解决土地的思路与孙中山先生有所不同,强调先土地革命,通过建立农民土地私有制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然后再土地集体化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两种解决土地问题的思路对比,明显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直接将土地分给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思路更加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对农民更加具有吸引力,易获得农民支持。因为,民主革命时期,基于农民生存需求驱使,他们对拥有土地的需求强烈,共产党人通过直接将土地分给农民,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正应于此。而孙中山先生的土地政策却要先将土地收回公有,然后农民才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满足不了农民对土地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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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需要强调的是,孙中山先生解决土地问题的最终落脚点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但他后继者却未能尽其志,甚至走向了反面。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政策,但“南京国民政府的土地政策从根本上来说是改良性质的,并未能否定封建土地制度”,[14]未能继承孙中山先生制定土地政策的初心。1927年至1949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所颁布的土地政策有几百项,以前10年为例,南京国民政府所颁布的“地政法规及各省市地政单行章则不下240余种”,[15]但并未取得实效。虽然蒋介石以孙中山先生忠实信徒自居,常以公开场合宣称要“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但这更多出于强化政治合法性需要,并未真正落实。蒋介石这般阳奉阴违的根本原因在于,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是其统治基础,代表着该阶级的利益。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蒋介石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实行保甲制度。中原大战后,蒋介石全力围剿红军和红色根据地,但一再失败,他认为失败皆因民众不支持政府,遂在基层推行保甲制以强制措施推动农民支持。保甲制实行连坐制,保甲制度下,保甲长人选极为重要,决定保甲制度的成败,南京政府在保甲长任职条件设置上明确规定,“曾经有过协助‘赤匪’虽表示悔过但无忠实事实者,以及无正当职业者、吸食鸦片者、行为不端者都不能担任保甲长……保甲长执行以下职权:辅助区长进行工作,对保甲之内的居民进行教诫、处罚、搜补匪犯人等;……摊派各项劳役与费用。”[16]这些规定实际上将一般民众剔除于基层管理之外,有资格担任保甲长的是那些地主乡绅,从而使得地主乡绅牢牢把控着基层统治权。在基层实行保甲制是出于蒋介石集团为了强化基层统治,然而却使得这种依靠地主乡绅对基层控制的统治方式,不断反噬原国民党政府阶级成分,进一步导致曾号称“代表全民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一特定阶级的政党”[17],彻底变为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此外,由于国民党强调党自身代表全民利益,以致吸收的党员来者不拒,到南京国民党时期更甚,大量地主、买办、军阀充入其中,1930年江苏省民政厅调查数据显示“全省374个地主中,44.39%为各级军政官吏,34.49%为当铺及钱庄之老板或为放高利贷者。”[18]这样的阶级基础必然导致国民党,担负不起铲除封建土地所有制这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历史使命。所以,不同时期虽颁布了多项土地法令,比如:“二五减租”、1930年《土地法》等,但都只会流于形式。“直到1949年,国统区土地制度仍基本上是以前封建王朝的延续。”[19]
共产党带领人民在全国各地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成为解决土地问题的主要做法,在中国的大地上兑现着“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南京国民政府除了对所颁布的一系列土地政策执行不坚决、流于形式外,其对整理收复的革命根据地土地也愈发积极。土地革命时期,由于敌人强大,红军被迫退出部分农村根据地,国民党军队进驻后,把这些地区称为“收复区”或“剿匪区”。1932年,国民党通过了《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在收复区成立县、区、乡或镇各级农村复兴委员会,处理土地或其它不动产所有权之纠纷,及办理一切善后事宜。农复会成员多由地主豪绅充任。”“处理被匪分散之田地及其他不动产所引起之纠纷,一律以发还原主、确定其所有权为原则。”[20]上述规定要求被共产党分给农民的土地要还回地主,恢复土地革命前的封建土地制度,这显然与农民需求相背离,与历史发展潮流相违背,这种倒行逆施的行为必然导致农民唾弃,正如时任国民党政府立法院院长孙科所言“这无异一种自杀政策”。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仍以维护地主利益为主制定土地政策。国民党将解放区诬称为“绥靖区”,在土地问题上,先后制定了《绥靖区土地处理办法》《修正绥靖区土地处理条例草案》《战士授田条例草案》等,其中以《绥靖区土地处理办法》最为典型,规定“农地所有权人,为非自耕农者,在政府未依法处理前,准依原有证件,或保甲四邻证明文件,保持其所有权,并应由现耕农民继续佃耕。”[21]
毛泽东在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时就发现,“农民的眼睛全然是没有错的,谁好,谁不好,谁应该受到惩罚,他们都是清楚的很,而且会做出正确的判断。”[22]中国共产党始终在为农民谋幸福,为让农民吃饱饭而奋斗,分给他们土地,而国民党却置农民需求于不顾,倒行逆施,代表着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强化地主豪绅的特权,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革命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是两党直接对抗的时期,农民根据自身的幸福体验,观察比较中做出了选择。父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相上战场,成为各地农民支持共产党的生动写照。以土地革命时期瑞金为例,“当年仅有24万人口的瑞金,就有11.3万人参加革命,其中5万余人为革命捐躯。”①而国民党那边,却冷清的很,他们只能靠拉壮丁来补充有生力量。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始终为农民谋幸福,这是获得了当时占80%人口农民支持的历史逻辑,为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取得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
总之,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农民因吃饭需求理性选择领路人。历史一路走来,农民苦苦期盼,一选再选,直到20世纪初,才看到了领路人的背影。自1840年以来,近百年的历史激荡与沉淀,最终摆在人民和历史面前可供选择的选项主要为两项,即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中国国民党曾在民主革命时代担负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角色,孙中山时代中国国民党还能够秉持建党初心,以民生主义作为重要奋斗目标,孜孜以求。但之后,随着孙中山先生的逝世,国民党逐渐丧失革命性,反而走向了历史发展的反面,最终被人民所抛弃。而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就将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奋斗目标,“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23]。对于农民,民主革命时期共产党始终践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为农民谋幸福。在两党对比和比较中,农民根据自身的体验,理性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从此获得了当时占80%人口农民的支持,这为赢得民主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定了基础。当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开启了下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同志讲,“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们走的再远都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因为践行初心,为农民谋幸福,赢得了农民的拥护,为我党成为全国执政党奠定了基础。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变化翻天覆地,农民需求多样,针对于此,中国共产人仍要牢记初心,勇担使命,回应农民需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努力奋斗不负农民选择。——论文作者: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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