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的城镇化步伐从快速发展逐步转向稳步发展阶段,以城市为中心的建设转向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以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为代表的各类乡村规划在各地广泛展开。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以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为依据和指导的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体系具有统筹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霍山县,县域,乡村建设规划
0前言
规划范围覆盖整个霍山县域全境,国土面积2043平方公里。霍山县规划、国土、发改、农林、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均编制了相应的规划、计划,列举有各自的乡村建设项目。通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做到“多规合一”,实现乡村建设“一张图”和“一张表”,让乡村建设不再各自为政,而是相互协调,把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作为统筹指导全县乡村建设的“大蓝图”。
1 规划目的
1.1霍山县素有“金山药岭名茶地、竹海桑园水电乡”之称。通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以县域特色农林业和山水资源为基础,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第六产业”,实现霍山县乡村“生产先进”。
1.2霍山县美丽乡村建设进入了整县推进阶段,通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进一步深化、完善整个县域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指导霍山县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彰显皖西山区乡村特色风貌;达到霍山县乡村“生活舒适”。
1.3霍山县是中西部地区第一个国家级生态县,是大别山国家生态功能区的核心区域。通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做到不破坏生态基底;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维护霍山县乡村“生态优良”。霍山县美丽乡村布点规划图,如图1所示。
期刊推荐:《城乡建设》于1956年创刊,本刊是建设部主管主办,指导工作的机关刊。以从事城市规划、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等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立足全国建设事业,面向全国建设事业,服务全国建设事业。
2 规划重点
以上位及相关规划的整合与协调、县域乡村现状分析为依据,以可操作、适用性强为目标,以生态优先、城乡统筹为原则,以产业发展、土地利用、设施配套、环境提升、近期项目安排为重点,通过生态规划、产业规划、镇村体系规划、用地规划、设施规划、乡村风貌规划、村庄整治规划、乡村软环境建设引导、行动计划等指导霍山县县域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2.1生态保护:霍山县是安徽省大别山区的重要生态屏障区,规划应优先保障生态建设用地。通过制定佛子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佛子岭水库群生态保护、县域生态屏障建设与保护规划,以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为契机,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2.2产业规划:通过“农业+”、“旅游+”及“第六产业”发展策略,引导乡村产业发展,合理选择产业种类,科学落实产业布局,精心打造产业项目,为霍山县农业产业现代化、全域性乡村旅游发展提供适宜的物质空间,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2.3 用地规划:合理划定“三生”空间。明确乡村建设用地指标,县域乡村建设用地总指标与国土规划保持一致;划定乡村建设用地(弹性)控制边界;保育霍山县生态基底,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农林产业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2.4 设施配套:以“共建共享”为原则,按照“分效、分类、分级、分期”的“四分”体系,引入“生活圈”理念,因地制宜,因需配置,并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落实镇村两级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
2.5环境提升:通过加大乡村整治力度、加强乡村风貌管控来进一步提升霍山县县域乡村环境,建设净、美、特的乡村聚落。
2.6 项目落地:制定五年行动计划,对目前当务之急要建设的项目做出安排,让规划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能指导具体项目落地实施。
3 用地适宜性评价和建设引导
3.1 对各评价因子进行加权叠加,得到霍山县的用地适宜性评价:最适宜建设地区位于霍山北部,不适宜建设地区位于水域及生态环境控制区,霍山县大部分用地为较适宜建设区;同时结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对霍山生态红线进行考虑;规定在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崖水库三大水库附近的建设活动应符合《六安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霍山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从而划定空间管制区域和城镇增长边界。
3.2 引导农村居民点合理建设
①禁止开发区域(生态底线控制区)——易地搬迁引导。禁止开发区域内的村庄应遵循“科学安全、方便生活、有利生产、顺应自然、体现特色”的原则进行易地搬迁安置,优先考虑在乡镇政府驻地或规划中心村集中建设。
②限制开发区域(乡村生态限制区)——引导乡村人口自然消减。限制开发区域原则上不规划中心村,保留现状自然村,除发展旅游项目外,控制村庄用地扩大。
③重点开发区域(乡村生态发展区)——引导乡村人口适度集聚。重点开发区域是乡村人口集聚空间,城镇和中心村规划在本区域建设,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向本区域倾斜。
④村庄选址和农房建设标准:强调规划引导,村庄选址区位应具有适宜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建设条件,应结合水体和地形环境特点且不占基本农田;按照《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并分类编制村庄整治指引。
4 格局优化
4.1乡村人口预测:霍山县域地形地貌呈现为“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山体、水资源、森林资源丰富,县域人口极限容量主要根据土地承载能力进行预测,规划期内土地承载能力约为98万人。规划至2035年,霍山县域总人口为48万人、城镇化率为70%,其中城镇人口33.6万人、中心城区人口为25万人、乡村总人口为14.4万人。
4.2 村镇体系规划: 从建立城乡对话、促进乡村产业联动发展以及实现基础服务城乡互利等角度出发,构建以乡村单元、乡村带为构架的村镇体系。结合规划层级,在原有城镇空间格局的基础上,打破纯粹的等级规模结构,强调“城-镇-村”三者的作用关系。重点分析城镇吸引力、景区影响力、乡村自我发展动力的作用力关系,形成以空间分区为单元的城乡体系结构。
4.3 县域村镇体系重构:①在县域整体空间格局的基础上,通过构建“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的五级体系,强调“城—镇—村”三者的相互作用关系,形成以空间分区为单位的多要素城乡体系结构来指导县域乡村建设。②中心城区:县城、经济开发区、高桥湾现代产业园。③重点镇:佛子岭镇、诸佛庵镇、磨子潭镇、上土市镇、单龙寺镇、与儿街镇、漫水河镇。④一般乡镇:下符桥镇、但家庙镇、黑石渡镇、落儿岭镇、东西溪乡、太阳乡、大化坪镇、太平畈乡⑤中心村:116个;自然村:1050个,如图2所示。
5 用地布局规划
5.1统筹各类规划:县域城乡用地布局与空间管制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霍山县城市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规划用地布局协调统筹。以空间管制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将霍山县村庄布点规划与之相叠加,并结合霍山县城市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的各类用地布局,对2035年城乡用地布局进一步规划。明确县域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与村庄建设用地指标,并且自然村建设用地动态总量控制,用地规模不超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2完善各类设施:根据居民点基本生活圈、一次生活圈的服务范围,并结合霍山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其他相关要求对村级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教育设施、文体科技、医疗卫生、集贸设施、商业金融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环卫等基础设施做出配建规划,同时考虑居民生活、生产实际需求,合理配建二次生活圈、三次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5.3 打造特色风貌:县域整体风貌通过城乡建设区风貌、道路沿线风貌、自然基底风貌的综合塑造,同时提升县域城乡环境、增加公共活动空间、注入文化休闲内涵,营建“一环、三区、十六镇”的县域乡村特色风貌,将霍山县打造成大别山下宜居之县。
6 结束语
坚持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先行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途径。通过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明确规划实施措施,合理安排分期建设项目,健全法制、政策及管理保障制度,打造平台,推动实质性公众参与,才能切实为下一步村庄建设提供有效指导。——论文作者:张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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