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网讯:9月18日讯,委托贷款监管动作雨密风疾。继各地银监部分调研辖区内委托贷款环境并为下一步出台委贷贷款办理法子收罗看法时,央行对委贷的监督工作也在同步推进。
央行近期下发通知,明白,金融机构发放的银团贷款纳入通俗贷款核算,不得计入委托贷款。
央行在近期下发的《关于规范委托贷款统计相关事宜的通知》中对委托贷款做出了明白定义:委托贷款是指部分、金融机构、企事业单元及小我等委托人供给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处、金额、刻日、利率等代为发放、监视利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委托贷款划分为现金办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
央行金融机构发放的银团贷款纳入通俗贷款核算,不得计入委托贷款。在银团贷款核算时,各加入行将本行现实出资金额计入“银团贷款”;牵头行(代办署理行)代办署理其他加入行发放的贷款计入“代剃头放银团贷款”项下,收到加入行委托的资金计入“银团贷款资金”。
央行要求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委托贷款会计消息管理,切实提高核算数据质量,成立、完美委托贷款台账办理系统,登记委托贷款的资金来历、投向、刻日、利率以及委托人和告贷人的相关环境等消息。
央行明白金融机构应规范现金办理项下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方式与流程,设置核算该类委托贷款的特地会计科目,对委托贷款本金的划拨、贷出、收回对称记账,确保期末账平息清,杜绝以发生额取代余额记账、单边记账、本金利钱错配等现象。
央行并指出,金融机构应规范一般委托贷款的运营办理,开展委托贷款营业时应作为贷款人与委托人及告贷人签定三方告贷合同,别离设置委托贷款本金、利钱会计科目,逐笔进行委托贷款核算及结息处置,对每笔委托贷款的发放、收回、结息、收息等均应通过会计账务精确反映,确保一般委托贷款数据实在精确。
为规范委托贷款的统计工作,央行还决定建托贷款专项统计轨制,金融机构应将委托贷款作为表外营业进行两边统计,别离填报委托贷款资金来历和使用的统计目标,委托贷款基金和委托贷款的净额计入“姑且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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