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明晰城镇化进程中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现状,通过文献资料梳理、实地田野考察等方法,对南宁市邕宁区壮族抢花炮进行了探析。认为,以邕宁壮族抢花炮为代表的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城镇化进程中呈现出文化根基发生改变、传承群体流失严重、文化发展与利益诉求存在冲突等问题;建议从文化氛围营造、传承群体支持、利益与责任平衡、续存与发展路径拓展等方面给予思考,不断激活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与发展之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抢花炮传承与保护民族体育
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发展历程中的重要见证,是中华各族人民创造的精神财富。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随后世界各国纷纷开始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1]我国同样于2003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5年开始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申报工作,至今已逐渐形成国家、省、市、县多级名录保护,非遗保护工作如火如荼。
抢花炮是流传于广西南宁市邕宁区的壮族民间,在传统节日“二月二”“三月三”中备受人们关注,在当地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等发挥着积极作用,并于2007年入选广西第一批“非遗”名录。通过田野考察一个时期以来壮族抢花炮的传承与保护情况,检讨与反思城镇化进程中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困惑,为构建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保护机制进行思考。
1邕宁与邕宁壮族抢花炮
邕宁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东南部,地处“南宁盆地”东南部,地势南、北高,中部低,由西向东倾斜。邕宁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呈现出明显的夏长冬暖,干湿分明特征,日光照强度较大。邕宁是一个鲜明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现有人口中共含有壮、汉、瑶、京、彝等25个民族,民族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入选国家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在邕宁,有一项称为“抢花炮”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以其独特的文化寓意和运动形态盛行于当地壮族同胞中,深受人们喜爱。
作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典型代表的壮族抢花炮,历史沉淀与文化积累十分丰富。邕宁壮族抢花炮主要在农历“二月二”“三月三”等节日举行,“二月二”在当地也称之为“春花节”。一年一度的壮族“抢花炮”活动,分别在中和乡孙头坡、施灵村等地举行。[2]当天从四面八方赶来“抢花炮”的村民,通过这一特殊的活动,一方面是纪念先祖开村之艰辛,另一方面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财丁两旺。夺得头炮更是对于一年美好的象征,代表着新一年将获得荣耀和福气,因此格外热闹。据传邕宁区抢花炮民俗已有六百多年历史,其中以中和乡抢花炮民俗活动最负盛名,2007年已被列入了广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2邕宁抢花炮传承与保护中的主要问题
2.1生态基础受到动摇,文化存在一定失真现象
长久以来,壮族抢花炮始终是作为地区民间一种文化象征存在,是人们生产生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然而,随着新城镇化的建设,原本原真的文化空间与生活状态被打破,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向更为繁华的城镇移居,使得抢花炮的参与人群、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等生态基础发生改变,进而导致文化在社会变迁中出现失真现象。[3]
2.2传承群体流失严重,项目后备人才十分匮乏
作为一项传统文化非遗项目,壮族抢花炮的发展同样离不开人的推动,尤其是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才。但从当前传承与发展现状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出小山村,走向繁华都市。据调查,现村内35岁以下中青年已寥寥无几,留守者多为村中的老人或为年幼的孩子。这种人员层次结构,明显不利于抢花炮项目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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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抢花炮是一项具有一定身体对抗性和群体参与性的运动,因此,对于传承者、参与者的身体素养具有一定的要求,这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参与人群的范围,使得传承群体流失严重,凸显了后备人才的缺乏现状。
2.3文化责任与利益追求难以得到有效平衡
国家着眼于地方整体文化、经济的发展,随着现代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模式屡见不鲜,逐渐成为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有力手段”。[4]壮族抢花炮也是如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始终充当着拉动地方经济、文化的“抓手”。尽管产业化的发展亦是文化发展中的有效手段,也能够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价值。然而,过度的追求商业化、产业化的过程中,必然会打破传承中“文化责任”与“利益追求”平衡,使其文化呈现“迷失”,不利于抢花炮文化的发展。
2.4传承与发展方式存在一定的单一性和局限性
如同其他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壮族抢花炮传承方式主要包括民间自然传承、校园化传承等,发展方式主要包括竞赛表演和民俗活动等。无论是传承形态还是发展方式都较为单一,且呈现出一定的发展局限性,尤其是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文化空间受到压缩,传统传承和发展形式难以适应。
3邕宁抢花炮传承保护的应对策略
3.1氛围营造:加强“文化生态”保护
我国人类学者费孝通先生曾提出文化自觉的观点,而文化自觉的前提便是人们对于本土文化的“自知”。[5]因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必须重视文化自觉氛围的营造,既要做好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又要不断的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凸显其在社会发展中的历史使命与时代价值,保障“文化生态”的发展和保护。当然,这种文化氛围营造,文化自觉展现应在一定的文化语境下进行,进而不断促进广西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3.2人文关怀:关注传承群体的发展
文化发展,人才是关键。因此,在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过程中应着重加强人文关怀,给予传承群体一定的关注。这种关注不仅是只包括经济能力上的支持,而且更应该从保护能力、水平,传承群体的个体发展上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传承群体的保护意识、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提升主动传承、能够传承、愿意传承的能力。
3.3利益平衡:拓展经费支持的力度和渠道
文化的保护离不开经济的支持,一方面,政府要从顶层设计层面增加本身的投入,另一方面,也要不断的拓展社会经费支持的渠道,广泛吸纳多方支持,改变现有的政府或主管部门单一形态,形成有效的、多元的经费支持来源,进而实现互利共赢。当然,除了经费渠道的拓展和加大投入外,还应加强各级经费的监管和落实,加强专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监督。
3.4活态传承:丰富传承与发展的方式
民族文化的发展离不开人们的生活,因此传承与发展的方式也应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的生活紧密结合。一方面,可以通过将非遗项目融入到传统的节庆,举办“非遗活动日”“全民健身日”等现代形态活动,提升人们对于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鼓励人们积极地去参与到非遗文化活动中。另一方面,可以结合“非遗校园”“互联网+”“自媒体”等多样形式,将体育非遗引入至人们的日常视野中,加强现代化的转化,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自己的“活动”,不断促进人们自我参与,主动参与传承与现代化发展。——论文作者:李观霞唐元超陈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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